简介:电子竞技作为一种新兴的智力竞技和精神娱乐,与追求强化体能或身体极限的体育判然有别,可以按照其自身规律独立发展。将电子竞技置入体育体系,对其自身和体育均有较多不利影响,尤其与体育概念及体育价值体系有着显著的冲突。中国电子竞技发展处于中国青少年体育尚未成型和国民(特别是青少年)近视率世界最高、慢性病流行、健身风气不彰、生育率严重偏低等特殊背景下,必须得到理性的政策规制,甚至征收行业的专项税,方能逐步达成社会经济、文化的协调效应。研究认为,政府乃至电子竞技投资人应支持开展关于电子竞技缺陷、弊端和不足的大样本量、长时段研究,以形成客观、公正、平衡的电子竞技研究与传播格局,从而实现电子竞技自身理性、平和与持续发展。从目前看,国际奥委会的项目遴选规则和惯例近期均不支持电子竞技成为奥运会项目的可能。
简介:采用问卷调查和数理统计等方法,对所确定的对抗项群各个代表项目竞技能力四级因子的权重进行效度分析,所建立的对抗项群竞技能力因素主体结构具有鲜明的层次性特点。其中,三级层次要素的亚类属性和内容范围构成了对抗项群竞技能力的主体框架,四级层次要素的子类属性和内容细节则决定了专项运动竞技能力的特征框架。认为:对抗项群三组亚类项目竞技能力二级要素的影响程度并不相同。但是,运动素质列为对抗项群三组亚类项目竞技能力的首要或次要因子,表明运动素质的各个相关因子是至关重要的竞技能力要素;除了身体形态之外,运动机能、运动素质、运动技术、运动战术、运动心理和运动智力及其四级下的各个竞技能力要素均具有鲜明的专项特征。因此,任何专项运动特征的研究应该充分反映这些竞技能力的专项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