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可读性,理应是新闻的“题中应有之义”。为什么?因为新闻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天生”应该具有可读性。且看迄今人们对于新闻的几种权威定义:徐宝璜在《新闻学》中说:“新闻者,乃多数阅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也。”李大钊《在北大记者同志会上的演说》中说:“新闻是现在新的、活的社会状况的写真。”范长江在《记者工作随想》中说:“新闻,就是广大群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重要事实。”胡乔木在《人人学会写新闻》中说:“新闻是一种新的、重要的事实。”陆定一在《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中说:“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辞海》中说:“新闻是新近变动的事实的传播。”把这些定义归纳一下,新闻的本质属性包括,它是事实,不是杜撰的空穴来风;它是新近发生的、人们关注的重要的事实,并非所有的事实“捡到篮子里就是菜”。既然如此,我们的纸质媒体上刊登这样的事实,读者自然应当喜闻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