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按照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监管协会于2008年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零售领域的客户适当性》所给出的定义,所谓“适当性”,即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与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风险承受水平、财务需求、知识和经验之间的契合程度。就保险领域而言,“适当性准则”即法律制度应当确保消费者通过参保或购买保险得到与自身最具有适合度的保险产品或服务。
简介: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保险领域纳入调整范围,其意义深远。在具体制度上,新《消保法》对经营者对于格式合同的提示说明义务做了修改。它细化了保险人提示义务的范围,并对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有所启发。网购保险可考虑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进一步而言,可以建立适用于保险(金融)领域的“冷静期”制度。
简介:
简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后,医疗服务管理尤其是医疗费用的支出管理成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重点。为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准确掌握医疗费用的支出结构及个人负担情况,逐步实现对辖区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状况、服务项目使用情况、费用结算标准等的监测和评估,并据此及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方式。
简介: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由国家财政支持的中央政府主导型巨灾风险管理模式,完备的巨灾保险体系尚未健全,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我国应积极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采取建立强制性巨灾保险制度;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实行商业再保险和国家再保险结合的分保安排等措施,最终实现市场机制和政府职能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实现社会效益和保险企业效益的双赢。
简介:保险业竞争力的提升是与保险业务创新密切相关的,保险业务的创新是提升保险业竞争力的重要推动力之一。保险业务创新,首先突出表现在保险产品的创新上,而考察保险产品的创新,则首先要考察整个保险产品开发体系是否需要改进。本文介绍了美国寿险新产品开发体系,并在
简介:春节前后,外资金融机构大多公开发布了其2002年的经济和市场研究预测报告,和往年有所不同的是,由于加入WTO给中国带来了全新的发展前景,外资金融机构将更多的笔墨和关注留给了中国,对2002年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作了乐观的判断和预测。
保险法适当性准则的构建探析
新《消保法》对保险领域的影响
新经济:赶超的误区
新经济呼唤金融创新
合作经济:“冷板凳”开始预热
经济运行良好公众预期改善
地下“洗钱”挑战中国经济
如何评价保险企业的经营素质
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及宏观经济政策取向
保险市场全面开放后国有保险公司的适应性战略思考
韩国三星经济研究所:中国有望主导亚洲经济统合
完善医保管理服务监测体系的思考
论建立我国巨灾保险保障体系
论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方向
对我国寿险新产品开发体系的思考
金融监管工作中的“为与不为”—一种经济学分析
欧盟最新保险中介法指导方针及其影响
美国雇员医疗保险:评价及借鉴
外资金融看好中国经济
世纪之交的中国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