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关于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简称《法律适用法》")这两部法律中。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法》(简称"《海洋环境法》")等对于涉外侵权行为发生后,应当适用何种准据法亦做出了规定,但二者都只是针对发生在特定领域的侵权行为。因此,文章在探析中国国际私法中一般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的立法发展时,将对比对象限定为《民法通则》和《法律适用法》中的相关规定。此外,文章还探讨了我国国际私法在该领域立法的不足之处。
简介:根据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坚持从严治税、从严治队,以管理为手段、以规范为目的、以改革求发展,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推动全市地方税收工作上水平、上台阶。首先,围绕三个环节抓规范,真抓实干夯基础。(一)规范征管。一是要从规范执法文书、加强资料管理抓起。重点解决资料不齐全、不真实、不规范的问题,要按管户管理、征收、检查、税务事项审批备案等建立分类管理制度,要建立资料运用传递、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的监控机制
简介:深圳是全国最早建立与普及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城市,进入上一世纪的90年代,在许多地区还在讨论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这一话题时,深圳就已经在其所属的全部行政村建立了股份合作公司。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农村经济组织形式的公司化,并不意味着传统的小生产方式已经彻底脱胎换骨,完全进入现代化大生产的序列。深圳农村股份制改造的十多年经验告诉我们,经济组织形式的转换是次要的,而经济增长方式、经济组织内涵的转换才是主要的、根本性的。实现农村股份合作制的规范管理,建立现代股份制企业的规范运作方式和经营方式,仍然是现阶段农村经济改革中一个值得探索和亟待解决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