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与国际上最先进的一些仲裁规则比较起来,中国只有一步之遥。尽管只有一步之遥,如果受制于中国的仲裁法规定,还是无法突破
简介:4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益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简介:不清晰的定位、边缘化的处境以及薪酬收入落差,都注定法务事业是一条布满荆棘的道路,
简介:进一步开放垄断行业,既能给民企有更多的市场机会,又能激发其斗志,于国于民都有利
简介:
简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建”)是一家分子公司众多、业务遍布全球的特大型中央企业,那么在日常纷繁复杂的业务操作及经营管理过程中,法务部门势必要参与到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中去,要帮助企业规避围内外不同市场的法律风险,还耍在复杂而又庞大的分子公司之间做好合规管理的上传下达。其难度可以想见。
简介:<正>在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合作社与其他组织形式一样,都是很重要的民商事主体,而且有关合作社的立法非常发达和完善,理论研究也比较深入,其在西方社会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运行非常稳固,对整个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很明显。世界范围内,合作社已经突破了社会制度的界限而成为不同制度下的一种互助组织形式,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合作社的发展也拥有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在建国初期,我国曾经走过很长时间的合作化道路,合作社为我国当时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发挥了
简介:<正>引言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5条首次明确使用了"社会责任"的概念,规定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社会责任是一项道德倡导性原则,该责任实为一项道德义务,并且在关于企业是否应当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含义方面均已达成基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商行为是指商人从事的营业性和营利性行为,它与商人制度共同组成商法的主要内容。商行为性质的确定应当是构建商行为制度的前提。但一旦我们言及商行为的性质,总难逃其与法律行为的纠结。有人认为商行为仅指商事法律行为,也就是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的行为;~①还有人认
简介:经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后,欧盟委员会于2004年4月19日发表了关于在欧盟内部市场范围内管理版权和邻接权的通告。实际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欧洲层面上协调版权规定一直是讨论问题的核心。欧盟已经颁布了7个指令,最近一个指令是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措施和程序的指令。事实上,欧盟委员会似乎有必要研究“现行版权管理方法是否会影响内部市场的正常运行,如果考虑到信息社会的迅速发展。”
简介:谁要赶走PX项目?政协委员的一个提案又是如何推倒国家立项审批的?从地方政府到房地产开发商,从普通市民到社会精英,都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但是,面对这个合法大型项目的停建而导致的巨额损失,利益纠缠的各方却没有人承认谁该对此负责
简介: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之一在于促进科技进步,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也是知识产权制度得以产生和存在的根本理由。因此,知识产权法也可以被视为科技进步的竞赛规则。
简介:保密协议需要包含很多条款,这些条款既要界定什么对于公司属于秘密信息,也要明确告知签订一方的义务及违反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简介:我国学界对商事登记制度的研究多是对某些内容零星的研究,没有从统一立法的视角深入探索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践中,商事登记改革成果丰硕,但仍然是对原有制度的修补。在编纂民法典背景下,民商法的体系化进入关键阶段,要实现民商事法律体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民商法的有
简介:世人瞩目的MGMv.Grokster案终于由美国最高法院于2005年6月27日下达了终审判决。这是最高法院自1984年的“索尼案”之后,21年来首次在“间接责任”问题上发表意见。其所确立的“引诱侵权理论”将可能对美国乃至世界的版权立法产生深远影响。但是,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们却未能就如何解释“索尼案”的“实质性非侵权用途”标准达成一致,为今后Grokster之类的公司以隐蔽的方式引诱消费者侵权并从中获利留下了空间。对我国立法者而言,对Grokster案判决的解读与分析将为完善我国版权侵权规则提供有益的借鉴。
简介:每一次贸易救济案件的胜诉和败诉都不是偶然,贸易救济案件充满变数,专家组大获全胜、上诉阶段又输得精光的情况也不鲜见,律师要认识到案子的不确定性,就会时刻保持谨慎2016年1月20日,《环球时报》在其公号发表题为《中国刚刚在WTO获得一场意义如此重大的胜诉,却没有人注意到》的文章,截至《法人》记者写稿之日,阅读量达到7万余次,点赞千余次。"难得胜利!""真是千载难逢!""以前是欧洲人打开中国市场,现在反过来了!"文章下面的评论者,
简介:地方政府基于揽税目的,出面协调当地税务机关和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政府的插手不仅让收票企业老板身陷囹圄,而且在法院判决仍未生效之前,收票企业竟已被人霸占——这背后到底隐藏了怎样的黑幕
简介:2018年11月16日下午两点半,美国加州明德大学蒙特雷国际关系学院举办了一场主题为“职场性别歧视”的模拟国际会议,来自美国、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俄罗斯的几位参会者,围绕这一话题进行了激烈而深刻的探讨。笔者作为中国内地的代表参与了这场讨论,现场记录并思考了有关四地职场性别歧视现象与立法现状.
中国仲裁与国际规则的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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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一直被边缘,从未被超越
可不可以给民企一个机会
沉入深渊:鄂省一位驻港官员的堕落之路
秦玉秀:法务工作应融入生产一线
合作社的法律概念——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草案)》
公司社会责任:一种人权保障的商事立法理念
商行为与法律行为:一个虚拟“纠结”的打开
出示“专利证书”要谨慎杭州一公司冒充专利被处罚
欧盟委员会建议通过一项版权管理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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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与技术的另外一种关系
为公司的“专属利益保护”建一道防火墙
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商事登记统一立法研究
一纸没有写完的判决:Grokster案的意义和局限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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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上一张照片,或将引发职场性别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