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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结果
  • 简介:我国刑事司法证明模式属于“新法定证明模式”,强调证据链条形式上相互印证,遵循线形诉讼结构的单向思维,呈现“新整体主义证明”之端倪,可以概括为“以印证为中心的整体主义证明模式”。刑事司:去证明模式与刑事诉讼模式存在共振关系,其生成逻辑未走出传统诉讼文化之窠臼,亦未能挣脱行政化与非专业化之束缚。借助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研究方法对刑事司法证明模式进行评价,可以在“活法”与“死法”间作出判断,在“公正”与“效率”间作出抉择。模式转型之际,需要保持开放的话语姿态,但也不必以域外为样本亦步亦趋,而应聚焦中国问题,建构“以证据裁判为主、自由心证为辅”的中国模式。

  • 标签: 刑事诉讼 司法证明 证明模式 证据裁判 自由心证
  • 简介:批判学中,后现代主义、后基础主义、后结构主义以及马克思主义和新犯罪学法,都对犯罪学的发展产生影响,但女权主义者犯罪学是个例外,其坚持参与主流社会运动,以至参与到后基础主义所摆出的理论挑战行动中。而后基础主义者的理论框架能够帮助我们开拓批判的新空间,产生促进社会进步的新的团结力量,其挑战传统犯罪学的观点揭示了权力的某种运作形式,甚至从既估量消极后果又估量能动作用的方式上去理解权力,从而形成了权力运行方式的多样性并提供了正确的鉴别方法。犯罪学的研究及其学科建设也与政治有关,甚至包括文化对其的影响,尤其是一个进步的犯罪学不可能不与民主、公正、人权有关。

  • 标签: 批判犯罪学 后现代主义 后基础主义 新犯罪学 女权主义者犯罪学
  • 简介:<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下简称“行诉法”)之规定,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不仅是宪法原则的体现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权能,而且也是保障“行诉法”正确贯彻实施的一项自我保护措施。何为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之“外延”?即检察机关在何时、何阶段、何方面对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 逻辑思考 人民检察院 外延
  • 简介:犯罪根源是理论逻辑上的一种指向——再论犯罪根源①王牧犯罪根源回答犯罪的最终产生,关系到寻找犯罪原因和预防犯罪的方向,是犯罪学的最基本理论,探讨犯罪根源是犯罪学的基本任务之一。自古以来人们就在不断探讨犯罪根源。由于对犯罪根源的不同认识,在犯罪学中产生了...

  • 标签: 犯罪根源 犯罪原因 生产方式 理论逻辑 犯罪学 马克思主义
  • 简介:通过梳理刑法中潜藏的再次犯罪评价体系以及毒品再犯的价值属性可以发现,有关司法解释中的毒品再犯规定违反了再犯制度设立的初衷,违反了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也干扰了既存的再次犯罪评价体系的逻辑平衡,更反映出司法解释对毒品再犯的功能性误读。毒品再犯的规定,只是为了填补“刑罚执行完毕5年之后”这一累犯制度留下的评价空白,而不能将其适用范围前置到判决宣告之时,为此需要对“被判过刑”进行重新解释,并且应当禁止“累犯加重”或者“再犯加重”的做法。

  • 标签: 累犯 毒品再犯 重复评价 再次犯罪评价体系
  • 简介:人类对于汽车的发明和大量投入使用是交通现代化的标志性象征。然而,正像任何科学成果的发明都具有“双刃剑”属性一样,以汽车为主要代表的现代交通肇事犯罪像癌症一样弥漫于现代社会之中,在我国尤甚。其中肇事者因醉酒驾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又占相当大的比例,

  • 标签: 交通肇事犯罪 逻辑分析 刑法规范 实证分析 心理事实 交通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