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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在我国当前蓬蓬勃勃地开展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有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是指引、保障这场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力量。邓小平同志今年元月指出:“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也指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需要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不仅阐明了法制建设与经济体制改革的紧密关系,并且阐明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社会主义法制包括立法、司法、守法和法织形(?)等内容。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除了

  • 标签: 社会主义法律 基本原则 正确理解 经济体制改革 适用法律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 简介:现行的法律法规包括国际条约将地理标志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的类型给予法律保护,无论在地理标志权的设定,还是在权利的行使、监管以及权利的终止等方面都已经突破了传统的私法范围,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克服市场机制对地理标志保护及其权利交易过程中的固有缺陷,加强对该领域的国家干预,以确保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以及良好的生态资源属性的维持,在根本上已经凸现其权利本身的经济法属性.

  • 标签: 地理标志权 社会公益性 国家干预 经济法属性
  • 简介:<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

  • 标签: 共有财产 贯彻意见 第三人 《民法通则》 适用条件 共同共有
  • 简介:保险诈骗共同犯罪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问题丛生。在很多案件中,无身份者往往对于制造保险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对有身份者和无身份者分别定罪,则会导致身份、作用的相互渗透性在定罪量刑过程中被忽略。《刑法》第198条第4款仅是提示性规定,并非对共同犯罪一般规定的修改。这一认识维护了刑法体系性、协调性,且不影响其他金融诈骗犯罪的共同犯罪的判断,更避免了司法者在罪名判断上陷于困惑。“对结果之原因的支配”理论把握了身份犯的实质,有益于解决正犯中的判断及认定问题。在保险诈骗犯罪中,无身份者如果仅仅实施了“虚构事实”的行为,则只能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帮助犯。

  • 标签: 保险诈骗 共犯 身份 提示性规定
  • 简介:<正>正确处理好上下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的关系,对当前的审判实践是很有实际意义的。我国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很明显,这不同于行政机关的上下级关系。行政机关的上下级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在业务上,上级行政机关领导、指挥下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下级行政机关听命于上级行政机关。而上下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是一种监督关系,这种监督关系,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精神,又主要体现

  •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审判工作 行政机关领导 正确理解 下级法院 上下级关系
  • 简介:“减轻处罚”的理论与实践──刑法第59条的理解与适用常铁威减轻处罚,指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人具有刑法明确规定或概括规定的情节,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其刑罚。它是在对犯罪人依法定罪之后,裁量刑罚的过程中发生的。相应的情节是减轻处罚的基础。具有减轻处罚情节,标志着...

  • 标签: 减轻处罚 法定最低刑 法定刑 理论与实践 从宽处罚 判处刑罚
  • 简介:<正>本文的分析主要建立在问卷、访谈和其它书面材料基础之上.其中问卷299份(发放314份),问卷对象均为农户当家人。其中男性户主258人,女性户主41人:25岁以下的13人,26--35岁的70人,36--45岁的120人,46岁以上的96人;文盲24人,初小71人,高小63人:初中100人,高中35人,大专2人;党员49人,团员26人,群众223人;1989年个人年纯收入1000元以上的74人,500元--1000元的147人,200元--500元的76人,200元以下的2人。总的说来,问卷对象的各个条件均高于一般水平。根据这些材料,我们着重对农户户主法律意识的现状与特点进行一些分析。

  • 标签: 农户 法律意识 问卷调查 法律机构 户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简介:胡适是中国现代思想史上聚光灯式的人物。胡适对先秦法家的理解,既是其思想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重新认识中国法治与中国法家的一个切入点。胡适以西方学术的视野理解法家,以“讲法治的书”与“法理学家”定性法家。胡适对法家之名的质疑,对法家身份的认定,对法家人物的辨析,对法家哲学的分述,对法治逻辑的梳理,对“韩非学”的概括与归纳,都具有思想史意义。胡适关于法家的著述主要集中在1917年前后。在一百年后的今日回望胡适描绘的法家思想肖像,不仅有助于接续先哲学思,而且可以为法家学说与法治理论的再研究确立一个不容忽视的思想参照。

  • 标签: 胡适 法家 法治 法理学 韩非
  • 简介:“先刑后民”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在司法实践中,需要考虑“先刑后民”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刑事犯罪和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交织的案件中,这类案件大量存在,对其处理是否先审刑事部分,后审民事部分,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存在难以协调的问题。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法律无明文规定对刑事和民事交织的案件必须先审刑事部分,后审民事部分;二是有人认为先审民事部分并不会影响对刑事犯罪追究;三是法院在收取了诉讼费后,如果将案件移送给侦查机关,诉讼费也将退给当事人,一旦经侦查、审判,刑事部分不构成犯罪,案件又将进入民事审理程序,增加了讼累;四是有关部门对刑事犯罪与懂事纠纷的联系和区别在认识上混淆不清,意见不统一;五是移送机制不健全。对此,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审判实践,就此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以其抛砖引玉。

  • 标签: 司法实践 '先刑后民'原则 民事诉讼 刑事犯罪 '刑事优先'原则
  • 简介:地理标志是一种标示商品基本来源的重要标识。本文从“金华”商标与“金华火腿”地理标志的纠纷谈起,介绍了我国目前对于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即采用双重保护模式(工商总局的商标保护和质监局的地理标志保护)。在总结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

  • 标签: 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保护 现状 完善
  • 简介: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福州市)林洪楠认为:我国刑法没有明确规定期待可能性,但是可以把《刑法》第16条理解为关于期待可能性的规定。该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这其中“不能抗拒”就是缺乏期待可能性。通常人们把“不能抗拒”解释为物理的强制,没有扩大理解为精神强制,而期待可能性理论所要解决的正是处于精神强制状态下的人的责任问题。

  • 标签: 期待可能性理论 《刑法》 律师事务所 损害结果 责任问题 福州市
  • 简介: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检察院董斌认为: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界的组织行为界定为“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对帮助组织者从事一般协助行为的人员,以认定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从犯较妥。二、对组织、运送他们偷越国(边)境的既遂、未遂问题未见规定。一种观点认为,只有发生了将偷渡人员非法运送出境的结果,才构成既遂。

  • 标签: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审理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 行为界定 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
  • 简介: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一个罪名。该修正案实施以来在社会上取得了很好的效应,但也折射出一些问题。本文结合《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以醉酒驾驶为切入点,对危险驾驶罪的理解及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以期能够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

  • 标签: 危险驾驶罪 醉驾入罪 适用难点
  • 简介: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对抗制应结合相应的历史背景进行理解与适用,该备案对抗制经历了合同备案到使用许可的备案。借鉴了物权法领域中的登记对抗制。法国和日本作为采纳“意思主义+登记对抗”模式的典型国家,登记行为并不具有公信力,而应理解为物权不只发生了一次变动,如此才能成立多重买卖。登记对抗制蕴含多重所有权的法律预设,该制度遵循从平等要优先的逻辑思维。我国商标使用许可权与多重所有权理论具有内在契合性,多重许可情况下,许可使用权未经备案的,理应可以共存,利益受损者可向商标权人主张违约责任,一经备案的商标许可使用权胜出,其他商标许可使用权消灭。

  • 标签: 登记对抗制 多重所有权 商标许可使用权 备案 对抗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已逾十年,在确定宣告刑的量刑方法上,经历了从“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向“以定性分析为基础,结合定量分析”转变的过程,本文在介绍这一发展历程的基础上,着重通过分析“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量刑方法存在的弊端来论证“以定性分析为基础,结合定量分析”量刑方法的合理性,认为后者是在尊重刑法规定的基础上对量刑活动的归纳、总结,同时结合具体案例对该原则的细化进行了论述。

  • 标签: 定性分析 定量分析 量刑方法 量刑规范化
  • 简介:《SCM协定》通过对成员方专向性补贴行为的规范与制约,要求成员方政府在补贴问题上应确立起市场主体一律平等与规则平等适用、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与实现法律实质正义以及适当照顾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理念。它既通过规则的严格实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国际经贸秩序,也通过对平等自由竞争观念的弘扬,推动国际社会能够内在生成公开公平竞争的规则意识与道义准则。同时,更通过对成员方经贸关系的利益协调与规则调整,实现着其所特有的价值目标与制度功能。

  • 标签: 《SCM协定》 反补贴 公平竞争 法治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的规定,在刑法第264条盗窃罪中"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基础上,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三种行为类型。修正案更加严密了法网,加大了对盗窃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了使修正案能够正确实施,文章对盗窃罪增加的行为类型中所涉及的"户"、"凶器"、"扒窃"等相关词语的含义进行解读,并对相关的盗窃类型的法律适用提出自己的见解。

  • 标签: 盗窃罪 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 司法适用
  • 简介: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采“分则个罪立法模式”的我国刑法中的竞合条款已基本呈现类型化和规模化,即基本形成“从一重处断”条款、“从特别规定”条款和“数罪并罚”条款三足鼎立的局面,这基本扭转了我国竞合(罪数)体系建构“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三元分立表明立法区别对待想象竞合、法条竞合与实质竞合的基本立场。“从一重处断”条款,主要应作为想象竞合犯处置原则之规定,但也可能是交差关系法条竞合和牵连犯等多行为处断一罪之处置原则的表征。对三分的竞合条款的解读也表明,应当以实质的一罪、处断的一罪和实质的数罪为基本框架建构我国竞合(罪数)体系。

  • 标签: 竞合条款 从一重处断 想象竞合 交差关系 法条竞合 多行为处断一罪
  • 简介:立法机关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建立起公益诉讼机制,明确了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和主体资格。立法机关在平衡公共利益保护与公益诉权滥用的价值;中突时秉持审慎态度,在《民事诉讼法》第55条将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限定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而将众多民间非政府组织和公民个体排斥在外。民事诉讼法未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除法律明确授权的以外,检察机关不应当违反法律规定直接提起公益诉讼,但可以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形式参与公益诉讼。

  • 标签: 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督促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