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今年以来,延川县工商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发展提速度、监管执法提效能、消费维权提力度、依法行政提水平、队伍建设提质量”这一中心,凝心聚力,团结协作,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促进了延川经济加快发展.以服务新上项目、服务新办企业和服务“延川红枣”商标战略实施为重点,在登记监管和商标管理两大业务范畴内,为新上项目开绿灯、变程序,对新办企业简环节、降要求,通过调研建议全县红枣企业免费使用“延川红枣”地理标志和驰名标识,修订并完善了延川红枣驰名商标管理细则,同时积极开展了省著商标的推荐申报工作.截至2013年10月底,新登记发展企业4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7户、个体户639户.
简介:2013年,黄陵县工商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全市工商系统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市场主体增长率达到14.3%,新增个体户756户,达到5241户,个体户验照率92%;新增企业52户,达到493户,企业年检率90%;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0户,总数达到102户;新办《食品流通许可证》154份,总数达到1436份;全系统累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96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68件.
简介:土地用途管制权乃是土地用途管制行为的法权表达,其构成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体系架构和规范展开的逻辑基础。目前,学理上围绕我国现行土地用途管制权概念这一最为基础性理论命题之界定,呈现出明显混乱、分歧甚至错误的状态,亟需正本清源。遵循法教义学研究范式,借助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等方法,我国土地用途管制权概念,乃是指为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而设置的一项实定法权力,其本质是对农用地之开发权的限制或剥夺。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的用途管制分别是由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规制,而无需对现行土地用途管制权的法权内涵进行扩张性解释来替代前述制度的管制功能。唯如此界定,方能正确厘定这一权力的内涵和边界,实现其在法秩序上的脉络统一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