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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物权法》上过于简略的规定使得土地立体开发中私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纠缠不清,应分析、检讨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的确定、土地所有权人的分层设立规则、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再利用方式三大问题.形成土地立体开发私法制度的基本框架。首先。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应通过登记制度予以确定,《物权法》出台前未登记垂直范围的,当事人可凭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司法裁决等申请登记.否则视为没有限制。然后,土地所有权人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则应包括权利范围不得重叠、已有物权人不享有同意权等.同时物权人间利益协调可通过变通适用相邻关系、地役权制度与确立司法介入等方式进行。最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未使用空间的利用问题上,基于制度背景、立法现状等考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为他人设定用益物权,但其可通过权利的部分转让实现对空间的再利用。

  • 标签: 建设用地使用权 范围界定 设立主体 设立规则
  • 简介:西部生态环境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举足轻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和改善西部生态环境。生态价值论、公共产品理论以及公平正义等法律精神是构建西部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科学合理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有利于平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西部与中部东部的关系,从而有效维持甚至增值西部生态功能。

  • 标签: 西部环境 生态效益 补偿 理论 制度构建
  • 简介:长期以来,国际海洋石油开发环境污染法律救济机制一直是一个法律空白。随着海洋石油资源开发利用步伐的日益加快,这一问题理应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故和中国渤海湾漏油事故的先后爆发,使得这一问题的解决更显迫切。建立国际海洋石油开发环境污染法律救济机制,具有深厚的国际法基础,应当遵循三个基本的法律原则,从应急处理和损害赔偿等不同层面加以系统构建。

  • 标签: 海洋石油开发 环境污染 法律救济
  • 简介:<正>21世纪是海洋世纪,未来的时代是海洋时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而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特别是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的建立,把沿海国的海洋资源及管辖权扩大到200海里或更远。所以,共同开发这种海洋重叠区域的资源或跨境矿藏的国家实

  • 标签: 南中国海 南沙问题 领土主权 国家主权 沿海国 海洋法公约
  • 简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开发区的建设也加快了步伐。征地是开发区建设中的首要问题,但纵观我国目前开发区的征地工作,已经暴露出各种问题,如在征地过程中过于偏重效率,削减程序,征地后的补偿难以实现到位,救济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征地的法律依据模糊,审批机构职能混同,程序违法成本低廉,缺乏学术理论支撑。亟需通过健全完善开发区的法律制度,改革审批程序,完善公告制度,明确补偿费用的分配程序等途径来解决开发区征地过程中的问题。

  • 标签: 开发区 平潭综合实验区 土地征收 程序
  • 简介: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位于三亚市东北部海滨,与亚龙湾国家旅游开发区毗邻,是三亚市五大名湾之一。海棠湾风景迷人。早在海南建省初期的三亚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中。海棠湾即被列为一个独立的组团。预留为城市远景发展备用地。2007年,占地面积98.78平方公里的海棠湾获得批准开发,三亚海棠湾开发区从此设立。

  • 标签: 旅游开发区 三亚市 海滨 原主任 管委会 饕餮
  • 简介:在激烈的国际、国内人才竞争中,高校人才建设必须彻底改革现有的人事分配制度,树立人才有价的新观念,依法保护智力资本与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大幅度提高优秀人才的工资待遇;加大教育经费和科研投入,努力为我省高校人才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只有留住现有人才,吸引外来人才,才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西部开发兴黔富民作贡献。

  • 标签: 西部大开发 贵州 高校 人才队伍建设
  • 简介:西部大开发的法治保障同样存在着"路径选择"问题,但经济法是西部经济发展的主导法治保障.立足于现代经济法的平衡协调本质,对西部大开发中特殊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应改变过去国家全面强制的方式,坚持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宏观的、适当的、间接的调控模式,并以此为基点加强西部大开发的经济法治建设.

  • 标签: 西部大开发 经济法 平衡协调 法治
  • 简介:西部大开发-东西联动是有序的,这个“序”就是法律秩序。其法律规范的构成:以国家立法的形式使西部大开发战略固定化、法律化,使西部地区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东部地区的帮助成为一项法定的权利;东西联动的法律规范重点在新机制的培养(促进体制转换),应当确认、支持和保护特殊的投资诱导政策。西中各省区市的法规、规章要有差异性,要呈“分类指导”的态势,具有较深的区情切入;并要成为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有力武器。

  • 标签: 中国 西部大开发 法律规范 东部地区 地区联动 内部协作
  • 简介:关于土地开发权能否作为一种独立的私法意义上的财产权?对此,学界颇有争议。土地开发权来源于土地所有权,因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和城乡规划权等公权力的规制而凸显。其应作为一项独立的、新型的财产权来加以审视。从土地开发权的来源而言,尽管其与规划管制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其并不因为规划管制权的介入而丧失其独立财产权的地位。恰恰相反,土地规划管制权使其财产权的独立性更为彰显和突出。土地规划权在新型土地财产权形成过程中,仅仅起到辅助和保障性等作用。就事物的本质而言,土地所有权依然是土地开发权的基础性权利或母权。土地开发权在我国现代意义上的不动产财产权制度构建中越来越重要,并在实践中已经成为一种事实上的财产权,在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内容上,初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内涵。

  • 标签: 土地所有权 规划权 土地开发权 独立财产权
  • 简介:油气资源的共同开发是国际实践发展的产物,其作为一种兼具政治与法律色彩的临时性安排,在海洋划界争端的处理和跨界资源的利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际合作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法基本原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以及双边划界协议中的专门性规定,构成了海洋资源共同开发的国际法基础。国际社会共同开发的实践各具特点,针对南中国海这片争议海域,环南中国海国家应充分发挥共同开发机制的积极作用,结合南中国海的特殊情况,因地制宜地建立共同开发油气资源的争端解决机制,并充分注意到"第三国"的权利问题,在加强对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以期缓解乃至消除环南中国海国家间的海洋划界争端。维护国际海域的和平、安全与良好秩序。

  • 标签: 海洋油气资源 共同开发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国际法
  • 简介:新疆幅员辽阔,极具资源和地缘优势,在西部大开发宏伟蓝图中处于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司法行政工作在这个战略座标系中又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位置。其能否在西部大开发的伟大进军中走在前列,充分发挥各种职能作用,积极为大开发营造良好社会法治环境,是必须认真对待、深入研究和思考的重大课题。我们认为必须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依法治区为“龙头”,以普法依法治理为切入点,以确保监所安全稳定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法律服务为手段.全面推进法治环境建设,从而在全区上下形成一种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建成一个严格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的机制,创建一个有利于发展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社会法治环境。重点要在以下5个方面有所突破和发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思想认识上适应西部大开发的迫切需要西部大开发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伟大壮举,它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如江泽民同志在不久前指出的:“没有西北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从这种战略全局的高度来认识,首要的问题就是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只有思想上的大解放、观念上的大转变,才能有司法行政工作的大视野、大思路、大决心、大作为,才能牢固树立为西部大开发服...

  • 标签: 开发保驾护航 法治环境 环境西部
  • 简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2条的解释和适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收益缴付制度是第82条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对该制度在解释和适用上存在诸多法律问题。第82条的收益缴付制度是海洋法公约确立的一项全新制度,管理局在收益缴付制度中具有重要的职能,但其权力的行使须避免超出公约的授权。沿海国缴付义务的履行与豁免须以符合公约解释的方式进行,收益缴付制度对于将来加入公约的国家没有溯及力。收益缴付制度的争端在公约框架下解决面临一定困难,由争端方事先达成协议可能是最为有效的解决方式。

  • 标签: 外大陆架 资源开发 收益缴付 国际海底管理局
  • 简介:《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将天津滨海新区列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提出近期的工作重点之一是”支持天津滨海新区进行土地管理改革。在有利于土地节约利用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前提下.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加大土地管理改革力度。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及土地收益分配、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调控能力等方面的改革试验。”其中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作为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之一.本文拟对其中的法律问题加以分析。

  • 标签: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天津滨海新区 新区开发 法律问题 开放 综合配套改革
  • 简介:2010年,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和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双保”工程这一主题.积极主动服务,认真履行职能,全力以赴做好用地报批、建设用地置换、土地开发复垦、整村推进土地整治、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征迁以及出让等重点工作,并以开展于部作风大整顿、学习《廉政准则》、创先争优、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等主题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基础业务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能,积极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 标签: 国土资源局 土地开发 耕地总量平衡 当涂县 学习型党组织 管理
  • 简介:我国的房地产业呈现迅猛发展的态势。由于房地产业涉及诸方面的法律问题,房地产业主势必需要律师提供全方位和超前的法律服务。笔者认为:律师可以从几方面围绕房地产开发的主要过程,提供法律服务。一、为项目谈判提供法律服务在担任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顾问或受企业委托从事单项业务活动中,律师可以提供有关事项的咨询、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就项目谈判而言,律师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审查待开发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是否明确,开发单位是否享有合法使用权。帮助开发单位核查、补办有关审批手续,以防止借地开发、炒地开发和无证开发,避免盲目开发给经营单位造成重大损失。2、审查开发项目是否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在确定项目、选址之前

  • 标签: 房地产开发 法律服务 律师 房地产业务 地下调查 开发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