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促使中国外交从“韬光养晦”转向“奋发有为”,这要求中国外交决策机制进行相应的改革。中国外交决策机制的不足包括三个方面:信息的收集与分析、政策建议的筛选与综合、最终决策。其中政策建议的筛选与综合环节的不足尤为明显。为此,中国有必要从观念、制度、人才使用三个方面进行改革:走出“弱国无外交”认知误区,从整体与长远角度处理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强化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在对外事务上的统摄功能,一名政治局常委任常务副主席兼任中央外事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负责对外事务,外交部长由一名政治局委员级别的副总理兼任;建立政务官与事务官分类制度,强化外交官的离岗培训,大量增加“外部人”,即把有经验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吸收到外交决策部门中来。
简介:欧盟成立十年以来,基础性务约的制定和修改出现了加速的趋势。本文以欧盟通过修约的方式寻求提高整体竞争力为假设,对包括制宪在内的四次重大修约作了简要的讨论,解释了欧盟加速修约的主要原因。欧盟频繁修约说明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并没有一个清晰的最终目标,它主要是对环境变化所造成压力的反应,旨在提高欧盟的整体国际竞争力。正由于缺乏前瞻性和发展目标的清晰性,欧盟不得不提高修约的频率满足来满足变化的需要。宪法草案的“触礁”本身也反映了大家对如何提高国际竞争力认识上的不一致。未来的欧洲一体化应该避免多元多速趋势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国际竞争中避免走“刚性”竞争和“权力硬化”的道路。
简介:比较法学研究与教育,是保障和推进"一带一路"共建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比较法学是法学的独立分支学科,是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更是一种综合研究能力的充分体现。中外对不同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成为广泛共识、"一带一路"共建合作前景广阔的新时代,比较法学的研究与教学更是一项非常有意义、有挑战性、有成效的工作,既是研究方法,也是拓展眼界的重要途径,更是一种国际胸怀与智慧,有利于突破局限性,获得融合性,求得共同性的发展。比较法学的研究与教育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有比较研究能力的国际法治人才的基础性工作。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对比较法学研究成果和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一系列重要问题亟待通过比较法学研究探求到最佳方案、最便捷路径和最好的政治效果以及经济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
简介:“一带一路”倡议(即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自2013年由习近平主席在出访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提出之后已经经历了四个年头。期间,“一带一路”倡议沿线的不少国家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在刚刚闭幕不久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一带一路”成为和“四个自信”一样在大会上被频繁提起的时政热词,足见中国政府对该倡议的重视以及推行力度。事实上,自2013年以来,中国政府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概念推广、制度建设以及帮助沿线各国进行金融投资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虽然成果颇丰,却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尝试借助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曼瑟尔?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作为分析框架,重点选出“公共产品”以及“选择性激励”两个关键概念进行再解读,并借助这些概念对中国今后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建设过程中相应地提出一些建议。
简介:2018年,中俄双边贸易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增速在我国前十大贸易伙伴中位列第一。这表明两国领导人对双边经贸关系高度重视,通过优化贸易结构、调整经贸方式、巩固传统贸易、创新合作领域,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同时,共建"一带一路"和中俄发展战略对接亦是推动中俄经贸快速提升的重要因素。为实现中俄经济合作的转型升级,必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东北及黑龙江省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抓住中俄交通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的重大机遇,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强合力、激发活力、增添动力,通过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努力实现中俄经贸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
简介:中国推行的“一带一路”倡议在国际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澳大利亚作为地区大国和中等强国,其认知及态度值得关注.在澳大利亚看来,“一带一路”倡议兼具经济考量和地缘政治内涵,不过,对澳大利亚也意味着机遇与平台.目前,澳大利亚国内已有相关讨论和评估:第一种观点认为,澳大利亚应抓紧时机尽快加入;第二种观点则建议,澳大利亚不应操之过急而要审慎.经分析,澳大利亚政府立场摇摆不定,国内社会各界也存在分歧,澳大利亚处于政策两难困境,而且形成了一定的认知结构.鉴于此,中国应继续争取澳大利亚的理解与积极响应,加快“一带一路”与澳大利亚“北部大开发”和“基础设施规划”的对接步伐,搭建相关的合作制度框架并继续增强彼此间的战略互信.
简介:国际私营安保市场已形成政府、国际组织、产业和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国际治理架构。中国海外利益维护的安全产品市场化结构比较单一,提供主体主要是国家政府,这种“唯一性”致使“发展中国家式”的国际安全领域产业基础供给与“发达国家式”的海外安全需求间存在严重的结构失衡。目前,中国私营安保服务公司面t临安保服务频次急剧增加、安保服务对象越来越多元、安保服务内容日趋专业等较好发展机遇;但同时由于中国安保服务公司成立时间较晚,也存在一些发展上的问题。“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多元化的安全保障体系,既要外交保护、领事保护、执法保护;同时也需要私营安保公司等非国家行为体力量的支持参与。要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础上,站在全球治理的高度理解和设计中国海外私营安保的发展,遵从私营安全领域的国际运行规则,着力推动中国海外安全保护治理体系结构的顶层设计,加快境外安保市场化改革步伐,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企业参与、社会民间促进的立体格局。构建“一带一路”安保体系,可重点根据中国海外利益保护的特点、方式,充分发挥私营安保公司在风险评估、情报支持、后勤支援、现场保护、安全培训、战略咨询与设计、紧急撤退和紧急医疗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