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推进,其涉及范围逐步向非洲大陆扩展,特别是习近平主席最终确定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穿越非洲大陆。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有必要借助“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扩展到非洲的机遇,在现有中非经贸、政治及安全合作的基础上把中非关系扩展到海洋领域。鉴于非洲多国政局并不稳定、非传统安全威胁加重,其中来自海上的非传统安全问题日渐突出等局面,在依托“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扩展中非合作关系的过程中,中国需要与非洲相关国家加强各领域特别是海上的安全合作,并争取其他域外大国的良性参与,避免恶性竞争,共同创建一个“中非海上安全共同体”,为包括中国、其他域外国家在内的各国在非洲经贸领域的合作及发展保驾护航。这样既能巩固和加强中非传统合作关系,推动其发展到新的层次,更好地保护中国在非洲的海外利益,也能避免与其他域外大国在非洲走向“零和博弈”。
简介:中国与菲律宾之间由于南海的领土争端,在双边关系上呈现紧张和对抗的局面.中菲关系紧张的时期,正是中国政府大力推行“一带一路”倡议的阶段,菲律宾社会对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关注与反应,就成为一个独特的观察视角.本文在简要回顾2010一2016年中菲政治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对比中菲两国媒体在“一带一路”和领土争端上报道立场的异同,呈现菲律宾社会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直接反应;通过分析中菲两国在贸易畅通和民心相通等“一带一路”具体领域的合作情况,呈现菲律宾社会在开展具体合作方面的态度.笔者认为,菲律宾社会对于“一带一路”的总体了解相对较少,但是对于倡议的具体态度,如亚投行,关注度较髙;虽然中菲的政治关系比较紧张,但是在具体的合作领域,双方都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
简介:“一带一路”倡议(即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自2013年由习近平主席在出访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提出之后已经经历了四个年头。期间,“一带一路”倡议沿线的不少国家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在刚刚闭幕不久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一带一路”成为和“四个自信”一样在大会上被频繁提起的时政热词,足见中国政府对该倡议的重视以及推行力度。事实上,自2013年以来,中国政府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概念推广、制度建设以及帮助沿线各国进行金融投资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虽然成果颇丰,却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尝试借助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曼瑟尔?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作为分析框架,重点选出“公共产品”以及“选择性激励”两个关键概念进行再解读,并借助这些概念对中国今后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建设过程中相应地提出一些建议。
简介:2013年中国政府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重要国家印尼,其新任总统也提出“海洋强国”的施政理念.由此引发印尼社会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中印尼合作前景的强烈关注与讨论.本文聚焦印尼社会各界对“一带一路”的反应与讨论,从3个方面,即“一带一路”是中印尼合作的新机遇、“一带一路”是“威胁与控制”、“一带一路”可能引发印尼的社会冲突,来考察与分析印尼社会各界对“一带一路”的认知.本文认为以下3种观点值得关注:第一是印尼政府相关部门与相关利益群体对“一带一路”倡议抱有积极的认知与反应,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有助于中印尼合作与印尼发展;第二是知识界精英则普遍保持谨慎、怀疑甚至批评的态度,认为“一带一路”负面影响较大,是“新殖民主义扩张”的表现;第三,有学者警告关注中国在印尼影响的扩大与加深可能会激化一些社会矛盾.毋庸置疑,“一带一路”为中印尼合作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带来新的挑战,需要中印尼双方共同关注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负面认知与影响,努力推动中印尼双方关系的全面发展.
简介:中国推行的“一带一路”倡议在国际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澳大利亚作为地区大国和中等强国,其认知及态度值得关注.在澳大利亚看来,“一带一路”倡议兼具经济考量和地缘政治内涵,不过,对澳大利亚也意味着机遇与平台.目前,澳大利亚国内已有相关讨论和评估:第一种观点认为,澳大利亚应抓紧时机尽快加入;第二种观点则建议,澳大利亚不应操之过急而要审慎.经分析,澳大利亚政府立场摇摆不定,国内社会各界也存在分歧,澳大利亚处于政策两难困境,而且形成了一定的认知结构.鉴于此,中国应继续争取澳大利亚的理解与积极响应,加快“一带一路”与澳大利亚“北部大开发”和“基础设施规划”的对接步伐,搭建相关的合作制度框架并继续增强彼此间的战略互信.
简介:东亚地区主要发展中经济体历史、文化、宗教、政治制度、经济体制、资源禀赋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各国在独立之后发展民族经济的过程中选择了不同的经济发展战略与政策,受到各种经济发展理论的影响,采取了各种迥异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和资源配置机制。加上各个经济体政府干预经济的方式、力度和能力存在着差别,受外部经济影响的程度也不同,使得东亚地区的经济发展呈现出斑丽多彩、形式各异各种经济模式。尽管这些东亚经济体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共同点,但有着更多的不同点。因此,东亚地区发展中国家与地区的经济发展仅存在着单一的“东亚模式”是不符合该地区客观经济情况的。
简介:比较法学研究与教育,是保障和推进"一带一路"共建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比较法学是法学的独立分支学科,是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更是一种综合研究能力的充分体现。中外对不同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成为广泛共识、"一带一路"共建合作前景广阔的新时代,比较法学的研究与教学更是一项非常有意义、有挑战性、有成效的工作,既是研究方法,也是拓展眼界的重要途径,更是一种国际胸怀与智慧,有利于突破局限性,获得融合性,求得共同性的发展。比较法学的研究与教育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有比较研究能力的国际法治人才的基础性工作。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对比较法学研究成果和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一系列重要问题亟待通过比较法学研究探求到最佳方案、最便捷路径和最好的政治效果以及经济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