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政约、乡约、行规、家法等是传统中国社会群体利益的集中保护形态,而私法契约则是承载个体权利的工具和手段。两千余年的文明史证明,中国民众在追求个体权利的历程中毫不懈怠,毫不妥协,人性的欲望和激情(求富求荣)仍然主宰着社会结构和经济形态。探究传统中国契约权利的存在形态及其实现形态旨在阐明中国古代是否存在契约权利及其存在方式以及其实现途径,契约权利的演进形态则主要探讨契约内在的利益律动。基于中国宗法立国,教化治国之传统,中国契约所体现的权利形态经历了互助互惠的嬗变过程,最终以互惠作为契约利益的中心原则,契约最终从人伦道德中脱身而出,成为规范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的独立法律凭证和手段。
简介:"丁兰刻木"是在汉族地区形成的艺术传统,在中华各民族文化的交融过程中传入彝区。从口头艺术的主题上来看,汉族和彝族的丁兰刻木传说都是在颂扬孝道,但在情节方面却有很大差异。彝族的"丁兰刻木"艺术传统新增了不少语义元素和行为元素。从存在形态上来看,汉族、彝族的"丁兰刻木"艺术传统亦有异同。从汉族"丁兰刻木"艺术传统在彝族地区传播和变异的分析中,我们认为,汉族"丁兰刻木"艺术传统中的优质成分具有跨文化、跨民族和跨区域价值的伦理观念;少数民族对汉族艺术传统不是被动地接受;汉族艺术传统在少数民族中的传播以及少数民族对汉族艺术传统的选择和改造,是我国多民族艺术水乳交融的体现,对于促进彼此的理解、认同和团结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任何民族的文化都是历史的产物,它具有连续性和承继性,正如今天是昨天和前天的延续与发展一样。也就是说任何新文化对旧文化总是有所择取、有所承传,否则,它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诚然,对待历史文化遗产,决不能兼收并蓄、全盘继承,而是有所选择、有所批判、有所改造、有所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化。同时,还必须清楚认识到,由於传统文化是该民族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上积淀下来的各种文化的组合体,要真正分清哪些是民主性的精华,哪些是封建性的糟粕,哪些是二者并存,并非轻而易举。所以说,继承、发扬传统文化将是一件极为复杂的工作。本文就继承和发扬藏族传统文化的一些问题谈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