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先秦儒家思想中的“权”,其理论旨趣在于探讨主体在伦理、政治活动中的自由及其实现方式。就“权”的内涵而言,乃是主体对社会规范的变通甚至违背,其依据在于道,道的开放性使“权”成为可能。就“权”的目标而言。先秦儒家主张“时中”;就“权”的方式而言,先秦儒家主张“时行”。“权”作为价值创造活动中的自由,是通过人格境界提升的途径来实现的。对先秦儒家思想中的“权”进行辨析厘定,有助于我们把握儒家思想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重要环节,也有助于我们从儒家传统伦理思想中汲取智慧。为我们构建现代伦理学、政治哲学思想体系积聚传统文化资源。值得注意的是,先秦儒家把行权当否的标准内在化。又有可能导致规范意识的缺失。
简介:先秦儒家不仅提出“[身心]”(仁)这个概念,且为表达此一理想社会生活之中心环节,专门创造出一个全新的“[身心]”字。先秦儒家思想中的“身”字,乃指自然家族内祖孙上下间的“亲”,并涉及理想家族中之慈爱与孝心关系;而“[身心]”则直接源自“身”的概念,旨在表达君民之间的理想关联,犹如一家人中的父子关系,并牵涉到理想社会中君的“慈爱”与民的“孝心”,及两者间相辅相成的作用。“身”与“[身心]”二者间的关键差异,在于“身”是指自然家族内的“亲”,而“[身心]”是指国家社会内的“亲”。君民之间的“亲”并非源自母腹的血缘基础,而是指心里思感之“亲仁”。因此,先秦儒家从“身心”遣字,“[身心]”应视为概念性的会意兼形声字,亦印“仁”之本字。由于手写字形的简化,造成“身”字偏旁被简写成“千”或“人”,其后此字体又简化为从“人”、“二”的今字“仁”。然根据《说文解字》,“仁”的本意依然是“亲”。透过对古代“怠”字的考察,可以准确地显现出先秦儒家概念之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