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11年7月1日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的社会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因为该法不仅为规范调整我国的社会保险活动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促进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的发展,而且也将对我国商业保险市场产生必然的影响,但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统筹费用,同时企业或劳动者又购买了商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结果商业保险公司以劳动者已经从社会保险中获得支付医疗保险金为由,拒绝支付商业保险赔偿。法理论界和商业保险界关于商业医疗保险是否适用损害补偿原则的争论。本文由此引发了保险通过分析商业医疗保险的性质、相关法律规定、法理依据以及风险保障范围等方面,旨在得出商业医疗保险不适用损害补偿原则的结论。
简介:本文通过健康保险市场供需双方行为分析,构建居民医疗保险购买行为模型,利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2000—2006),运用部分观测的二元Probit估计方法(BivariateProbitwithpartialobservability),从实证的角度分析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中供需双方各自的风险选择行为,以及城乡地区居民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潜在需求行为及其宏微观影响因素。本文发现:(1)城乡居民都存在显著的逆向选择行为;(2)城乡社会医疗保障对居民商业健康保险需求行为有显著的促进作用;(3)影响居民商业健康保险行为的其他因素还包括,个人的风险偏好和经济购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