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是一个大系统,选举提名制度在这个系统中占据重要地位。当前我国的选举法对于候选人的提名主体、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和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立作出了规定,但是当前的选举提名制度无论在法律文本还是实际的运行过程中都存在很多的问题。具体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政治参与危机下选民提名权的虚化;第二,压力型体制下选举执行机构的失范;第三,党委领导下选举提名权的高度集中化。对此,首先应该努力培育选民的政治参与意识,落实选民提名权;其次,要通过改革选举提名技术,压缩选举执行机构的操作空间;最后,要拓宽提名渠道,打破党委对提名权的垄断。只有充分尊重选民提名权,多管齐下才能解决我国选举提名运行中的各种问题,提升我国基层人大选举的民主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