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对知识、话语和权力三者相互关系的持续考察,米歇尔·福柯提出了著名的"权力话语理论"。知识、真理的获取成为权力的象征,权力亦通过话语的陈述得以呈现,由是,渐趋式微的文化力量完全能够通过掌控知识权力话语来实现自身的文化控制地位。借助文化知识的主导性介入,强势文化在社会活动甚或社会文化史进程中逐步掌握话语权力,进而完成对式微/弱势文化的思想操控。作为中国思想史、文化史、不同社会文化之间进行的重要社会活动,人物品藻势必会受到种种权力因素的影响,这充分体现在人物品题所蕴含的话语操控策略的选择中。人物品藻已不再是单纯的士人思想道德品评活动,而成为一种在不同的权力话语制约下进行的话语操控行为。它确与当时的政治、权力、知识、文化意识形态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
简介:能力与人权密切相关。作为重要的人之权益,能力内在于基本社会正义理念,也可被视为一种人权进路。本文在早期作品的基础上(如发表于1997年的《能力与人权》、出版于2000年的《妇女与人类发展:能力进路》、发表于2003年的《作为基本权益的人权:阿玛蒂亚·森及其社会正义理论》以及出版于2005年的《正义的前沿:残疾、国界和物种成员资格》),进一步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能力是对人权的补强,而不与之相斥。通过强调各项权利的经济和社会侧面,以及政府行为对各项权利保护和保障的必要性,能力能够厘清人权的基本概念,补充权利话语。此外,能力还将权益根植于普通人的生活,同时不将权益束缚于特定文化语境。另一方面,人权也能够补充能力话语。人权表明能力不是一种选择性权益,而是一种迫切的要求,这种要求既不得被置若罔闻,也不得在追求诸如扩大财富总量等其他目标时加以牺牲。人权已得到全世界的支持和肯认,权利理念能够调动政治行动。
简介:侵权补充责任是我国法官在实践中探索的一种责任形态,在2003年的司法解释中得到首次确认.作为一种新型的责任形态,学界研究甚少,更勿提关于理论基础共识的形成.目前,学界在侵权补充责任的理论基础方面存在两种观点,即不真正连带责任说和广义请求权竞合说;但两种观点并非尽善尽美,难以从全面、科学的角度阐释侵权补充责任.在综合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安全保障义务理论和原因力理论则在诠释侵权补充责任方面更具说服力.安全保障义务理论是我国对德国法中社会安全交往义务理论的继受,该理论为不作为行为的间接侵权承担责任提供了佐证,从而为侵权补充责任的适用奠定了理论前提.同时,原因力理论在我国的实践中越发得到重视,特别是在第三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分析中,责任分担形态空白的出现为适用侵权补充责任留下了空间.由此,在社会管理创新和呼吁重视本土法治资源的情境下,契合法官的政策选择,补充责任就进入了侵权领域,成为新型的责任形态.
简介: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不同类型的公共物品供给是国家对国民接受现存政治秩序和纳税的回报。长期的政治和社会经济物品供给不妥或不足会导致国民的"怨恨",破坏统治合法性,从而为反政府武装组织的动员和招募打开机会窗口,激发国内冲突。怨恨不会随着战争的结束而自动消失。对于普通士兵而言,怨恨是否会平息或化解取决于公共物品供给的变化。无论是原统治集团继续掌权,还是反叛集团取而代之,改善公共物品供给都是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决定内战是否死灰复燃的关键因素。基于1947-2008年"武装冲突数据库"的"生存分析"支持了本文的基本假设,那就是公共物品供给显著地降低国内冲突复发的风险。经验研究还发现,战后和平建设主要是一个国内政治过程。国际战争、经济相互依存等国际因素会产生局部的显著影响,但作用并不大。国内政治物品的供给,尤其是政治参与和政治竞争对于冲突复发的遏制作用远比其他类型物品强。相对于经济物品,社会福利物品能够产生及时的作用,和平效果明显。此外,族群冲突的复发受制于更多类型的国内公共物品供给,因此较之非族群冲突,实现持久和平的机会更多,相对更容易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