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近年来,人口大流动的现实与现行户籍管理之间的不协调日趋明显,由此引起的人户分离现象愈来愈多,业已成为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亟待研究和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一、人户分离所产生的问题人户分离是指人口居住地和户籍登记地不一致的现象。人户分离的大量存在,给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群众的切身利益,尤其是户籍管理带来诸多问题,并产生负效应。问题之一:人户分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一些人户分离对象久居在城镇,由于户口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入学入托、就业安置、民主选举等权益难以保障,给他们造成一定的精神和经济压力。这在一定程度
简介:公私领域分离为构建现代政府模型所必需,自1949年以来,中国在此方面历经两个阶段:一是私人领域消失,二是残缺的私人领域重现。当前公私领域分离不足造成公权力不受制约、个人权利易遭侵犯、民众不安全感较强、社会运行成本居高不下以及社会稳定受冲击等后果。尽管公私领域分离需要在立法和法律实施两个层面确立,但首先应该体现在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之中。然而,中国现行宪法虽然在构建公权力和保障个人权利方面有所建树,但尚有部分条款导致公私领域混同以及公权力范围无明确边界等问题。唯有再次修改宪法,删改关于中央公权力边界不明与公权力不当介入私人领域的相关条款,方可确立公私领域的适当分离,构建现代政府模型。
简介:为了改变股权利益原本合为一体且由股东单独享有的模式,特定主体可通过一定方式重新安排同一股权当中不同利益的归属。这一过程需要解构股权的利益结构。依据利益的内容可将股权利益分为人身利益与财产利益,但分离不只是实现两者的区隔,不同利益之间还可能重新组合,从而呈现分离的不同样态。分离可通过意定或法定两种形式实现,也可根据是由当事人主动进行还是由法律主导分为主动分离与法理分离两类。股权利益分离是公司法上分离理论的又一关键呈现。坚持股权利益的可分离性,可使得诸多在表面上看来并不存在关联的公司法问题统合于一个理论框架之中,并有助于理解股权及公司的本质。
简介:强制执行权是具有行政性质的国家权力,其与审判权的异质性是审执分离的理论基础。审执分离有相对分离和彻底分离两种模式,二者各有利弊,但彻底分离更加吻合我国审执分离的目的和司法改革的大方向。理清执行程序中的裁判事项与执行实施事项的边界,建立主管范围清晰、权责分明的审执分离制度体系,并在执行过程中顺畅对接审执程序,是该项改革试点的核心内容,也是决定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按照"审判的归审判,执行的归执行"原则,常规执行事项的处理,执行措施的实施,以及建立征信体系等行政性执行事务,应交由执行机关负责。审执分离后,法院仍应保留执行裁判法庭,由其负责审理、裁判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实体争议,并允许当事人就执行机关对重大执行事项和关键性执行程序作出的决定向其提出异议,以保证执行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