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采取措施对少数民族地区高血压患者的治疗对策进行有效性分析与研究。方法本组所研究的200例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是从医院收治的病例中选取出来的,其中男性有115例,女性有85例,他们的年龄在45-70岁之间。采取走访或者查阅病例的方式对少数民族高血压患者所服用的降血压药的剂量、名称、生活规律、用药依从性、饮食状况以及服药方法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调查与分析。结果利用统计学相关的理论知识对少数民族地区高血压患者的治疗对策进行有效性分析发现,少数民族地区的高血压患者控制不住自身血压的原因与自我保健意识薄弱、饮食结构与生活习惯不科学、服药依从性差以及用药方法不科学等具有密切的关系。结论在少数民族地区,强化对服药依从性与健康生活方面的教育与培训,有助于增强贫困区域高血压患者对自身血压的控制率,提升高血压患者的生存质量。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维族与汉族抑郁症患者间甲状腺素T3、T4及TSH水平是否有差异。方法在自治区人民医院临床心理科住院的492例抑郁症患者作为实验组(汉族311例,维族181例)。在同一医院综合内科住院的非抑郁症患者共251例(汉族175维族76例)作为对照组。对所有入组者进行血清T3、T4及TSH测定并进行组间比较。统计方法采用方差分析及t检验。结果维族和汉族抑郁症患者组的T3及T4均低于本民族的对照组P<0.05;无论是实验组,还是对照组中维、汉两族的T3、T4及TSH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维族、汉族患者间血清甲状腺激素水平无显著性差异。
简介:摘要目的剖析云南灯盏花(素)产业现状,探寻发展方向和潜力。方法用企业发展的软硬理论从四个层次八个方面深度、科学、客观的剖析云南灯盏花(素)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结果分析得出云南灯盏花(素)产业目前所处的产业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即多数仍处在第一层次、部分进入第二层次、只有极少数达到第三层次初级阶段,离第四层次即高端运营水平还有较大的距离。结论灯盏花(素)产业符合人类健康发展需求,是属于预防药学药和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药物,尤其对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老年性疾病具有更好的功效,但是需要遵循企业发展的软硬理论指导,向更高层次发展,才能实现灯盏花(素)良性发展的理想和目标。
简介:摘要目的了解黔江地区少数民族学龄前儿童体格生长状况,及少数民族与汉族间儿童体格生长有无差异。为进一步促进黔江地区学龄前儿童生长发育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整群抽样方法,对2014年5~6月黔江市区8所幼儿园共3428名学龄前期儿童测量身高、体重,并以问卷形式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与《中国九省市0~18岁儿童青少年生长标准》1比较。结果1.1黔江地区土家族、苗族学龄前儿童身高、体重3~4岁组较中国九省市儿童生长标准高,5~6岁组低于标准,差值最大的是6岁组,6岁组土家族男、女童身高、体重均值分别为114.72±5.19cm,20.51±3.45kg(土男),113.49±4.26cm,19.39±2.66kg(土女),苗族分别为114.64±4.92cm,20.65±3.83kg(苗男),112.57±5.44cm,19.67±3.72kg(苗女),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3~6岁组土家族儿童BMI高于九省市标准,除6岁组外,其他三组土家族男童BMI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土家族女童BMI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岁组苗族儿童BMI低于九省市标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1.23~6岁土家族、苗族儿童身高、体重、BMI与汉族比较3~4岁组土家族、苗族男童身高比汉族低,5~6岁组比汉族高,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6岁组土家族儿童体重均比同龄的汉族儿童高,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5岁组土家族儿童BMI比汉族高,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1.黔江地区土家族、苗族学龄前期儿童随年龄增长,身高、体重逐渐由3岁时高于中国九省市儿童生长标准到5岁时落后于生长标准;2.土家族学龄前儿童体型较汉族儿童粗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