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以盗马案为核心,探讨清代乾隆时期南疆治理中的法律多元性问题.主要观点如下:基于清代文献记载,与内地和蒙古地区相比,清朝在新疆的立法并不成熟,在很长时间内没有颁行统一的刑事法规,相关案例中对法律的应用以皇帝个人意志为转移,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在面对新疆这样一个多元之地,清朝统治者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可以肯定的是:第一,在总体上,盗马案犯和被盗马匹主人的民族身份,甚至还有他们的宗教信仰,都是清朝官员在司法审判中的重要考量因素,因而导致司法依据的多元局面;第二,乾隆时期,对新疆盗马案犯的处罚较之清朝其他地方更为严厉,而实施的刑罚主要受到《大清律例》的影响,也反映出清朝在重案中对司法一统的追求;第三,嘉庆以后,在对新疆盗马案的司法审判中,无论是司法程序,还是对盗马案的定罪与处罚,都与内地的法律文化日益趋同.
简介:鄂伦春旅某些原始生活民俗风情和建筑特色至今还保留较好的属塔河县十八站和呼玛县白银纳两个民族乡。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十八站和白银纳独特的冰雪、森林、界江、古驿站、民族风情等自然人文景观。在黑龙江上还可一睹俄罗斯村落的异国风情。在呼玛河畔的急流险滩和高山峡谷中可乘坐桦树皮船.术伐、独木船飘流探险。●去十八站和白银纳鄂伦春乡交通和吃住十分方便。有两条线路可供选择:一是乘火车或汽车到塔河县下车,换乘汽车去十八站鄂乡。尔后再去白银纳鄂乡;二是乘火车或汽车、飞机到黑河市下车。换乘汽车去白锻纳鄂乡,尔后再去十八站鄂乡。当地大小旅店都有。吃住也比较便宜。到鄂伦春族乡去旅游或摄影。一定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对他们的忌事不要违犯。有些鄂伦春人性情较暴躁。一般不要和他们发生口角;当地男女老少都很能喝酒,轻易不要和他们比酒量。爱好摄影的朋友.最好带135自动单反相机.这样抓拍快,镜头2B—70或80—210就够用了,冬天要多带些备用电池。拍照时一定要征得他们的同意。不可强拍。
简介:历史时期渭河河道移徙是关中区域环境变迁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长安县境渭河的摆动与汉长安城基址、汉唐渭桥遗存关系密切,对沿岸村落、农田、滩地等多有影响。本文基于大量清代题本、奏折档案,结合方志、舆图资料,以清代长安县北乡高庙村、席王村、东席村、西席村、中席村、师家道口村、唐家村等周边马厂地为研究对象,在探讨其招垦缘起与发展、分布与规模、会勘类型与流程、滩地类型与土壤特质等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渭河滩地冲淤的时间特征、村落、滩地与河道的空间关系、河道“南迁”与“北徙”的变迁过程,指出渭河主河道迟至乾隆、嘉庆时期,仍然距现今考古工作者发掘的渭桥遗址埋藏区较近;渭河北移是在较长时间内逐渐完成的,并不存在由于某一次或某一年渭河涨溢而引发河道“大规模北移”的现象;长安县境渭河河道总体上呈现出“北趋”的大势,但在这一过程中,“南迁”也是河道移徙的重要特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