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建立于2012年《民事诉讼法》中,作为一种法律监督的新制度,学界与实务界首先讨论的便是制度目的,其争议核心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应否包括"执行难"。从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历史的重述,"执行乱"与"执行难"类型区分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解决执行难的实际效果三个角度进行分析可知,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不同于民事执行的目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应该聚焦"执行乱"。
简介: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2013年制定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有利于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但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着过度适用的风险,我国民事检察监督仍然在程序启动及范围、民事检察监督程序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当从坚持民事检察监督的谦抑性、明确民事检察监督的重点范围、完善民事检察建议的程序和加大民事检察监督的投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既注重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功能的发挥,又要确保民事检察监督的谦抑性,使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在维护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和促进司法公正之间保持平衡。
简介:检察制度的改革是一个具有广泛意义的问题。当前,以试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为重点的六大改革已在全国检察机关普遍展开,2000年开始正式实行。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有其历史必然性。试行中的经验表明,只有对检察机关、检察权予以正确的法律定位,并建立符合这一定位下的管理体制,改革才能顺利实施,才能发挥其应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