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所谓私人银行业是指重点为私人客户提供投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从严格意义上讲,私人银行业务和国内目前通常提及的银行零售业务,个人理财服务都有着明显的区别,私人银行业务的核心是资产管理,瑞士是世界上私人银行最早的发源地,资产管理业在瑞士已经有了100多年的历史,该国的私人银行业在海外也享有“资产管理人”的美誉,直至今日,日内瓦仍是国际私人银行业的领导中心,传统的私人银行业将目标客户定位于那些拥有富裕的私人资产和很高收入的独立私人顾客,银行为其保守秘密,并制订包括投资,信,托,信贷,税金,遗产在内的综合理财计划和资产管理服务,一般而言,私人银行业务双方之间的业务建立在私人关系,相互信任和酌情处置权的基础上,银行为顾客提供全面的咨询意见,并为其设计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简介:本文从向保险业投资的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以2007~2011年在中国境内经营业务的74家保险公司为样本,使用GMM方法分析了保险公司的融资能力与融资效率之间的关系,从而测度了“融资悖论”的存在性。结果表明,从整体上来看,投资于保险业的资金存在着明显的“融资悖论”现象,资金在保险业的流向不符合“资本逐利”的基本规律。而且,寿险公司因其业务具有较强的现金吸收能力而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更大,存在比财险公司更为严重的“融资悖论”现象;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因其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而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更大,也存在比中小规模保险公司更为严重的“融资悖论”现象;保险业中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存在着严重的“融资悖论”,而外资则是典型的“现金追逐者”,依循“逐利”规律谨慎向中国保险业投资。其次,从不同融资渠道投向保险业的资金在“融资悖论”方面也存在着不同的表象。投资于保险业的内部资金是典型逐利的,丝毫不存在“融资悖论”;而由于出于占有金融资源、信息不对称、羊群效应和不合理投资等因素的考虑,投向保险业的债务资金和权益资金等外部资金具有严重的“融资悖论”,可见,保险业的外部投资者未能准确寻找适合投资的保险公司。最后,本文还以新《保险法》的出台为例,分析了制度因素对保险业“融资悖论”的抑制作用,保险市场的制度完善能有效矫正对“资本逐利”规律的扭曲,能引导资本流向更加合理的保险公司。本文采用三阶段最小二乘法处理了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更有力地证实了保险业“融资悖论”的存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