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在企业进行资产重组转制的过程中,县级各企业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正在积极地参与所属企业的重组转制工作,在目前没有统一运作方法和法规依据情况下,按照各内审机构的主要作法和经验,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指导监督企业搞好清产核资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不论其企业适用何种改革形式,但其中心环节之一是对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认真清理,摸清家底,重新进行核实。部门内审机构对此项工作积极参与,除指导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还要对企业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计监督,对重要资产进行重点抽审,尤其是对企业中的国有资产部分的真实性进行逐项审核,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出现流失现象。在确保资产真实的情况下,移交社会中介机构进行
简介:一、完善审计职能基础理论,确立改制企业的审计主体从传统的审计理论来看,审计机关所具有的监督职能来源于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审计机关是代表国有资本所有者的各级政府去监督那些占有国有资本单位的经营使用情况。企业改制后,由公有制性质转变为股份制、私营等非公有制的企业。审计机关如直接实施对改制企业的审计监督,显然与国家现有的有关法规相悖。但应该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入,政府职能已从直接参与企业的管理转向社会管理,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转化为利用抽象的行政行为,制定相应的法规制度来维护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随着政府基本职能的转变,审计职能的基础理论必须相应地发展。审计机关对企业监督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