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美容美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发型设计也成为理发店和理发设计师们竞争取胜的关键。最近,由于擅自使用他人的发型设计做广告,或将他人的发型设计图片署上自己的名字悬挂于理发店进行广告宣传引发了两起诉讼。它们分别是2004年徐州中院受理的施辉诉徐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著作权侵权案和2005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的刘金泪诉家庭百科报社和北京菲瑞佳商贸有限公司都市丽缘美容院发型设计版权侵权案。前者,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各种舆论压力下,以原告撇诉结案;后者至今尚未审结。为此,对于发型设计可否作为作品而给予版权保护,如果可以构成作品话,其作品属性如何、如何对其进行保护等问题,值得进一步的思考。
简介:<正>2012年5月至2013年6月,我国法学界对票据法相关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发表了一系列的论文,也出版了一些书籍,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综合相关研究成果,学界研究视野主要集中在票据法的性质、票据行为理论、票据交付的效力等问题做出了相应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一、关于票据法的性质问题学者们围绕着我国票据法的方向性问题——票据法是公法还是私法展开讨论。我国现行的票据法具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几近公法。然而,不管是国内学界还是国际公约抑或境外立法,票据权利均为财产权、私权,票据法是私法。当今我国已经实现了由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逐步转型,脱胎于计划经济的票据法理应回归其私法本性。~①因此,立足于票据法是私法的性质,对于票据法的立法宗旨、不必要的监督管理条款、票据法的具体规则的修改已刻不容缓。具体表现在:第一,完善立法宗旨。票据法应在立法宗旨中体现维护私权利,促进和保障票据的流通性。②第二,开放票据的融资功能。受市场内在驱动力影响,我国票
简介:<正>2012年5月~2013年6月,我国法学界对于电子商务法开展了一些研究,发布了一些论文,出版了一些书籍,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学界研究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知识产权审查义务标准、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提供者的商标间接侵权责任、电子商务中格式条款的认定及其效力、电子商务商业方法专利等方面,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知识产权审查义务标准的讨论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法律领域。近年来,我国审理的涉及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案件逐年增多,主要类型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认定对各国法院都是一个难题,值得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