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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刑法典中统一规定金融犯罪是妥当。对于金融犯罪常见采用列举方式进行规定为叙明罪状,难免有疏漏之处。金融犯罪法定刑幅度全部采用相对法定刑,符合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要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金融犯罪中单位犯罪存在着立法思想混乱问题。我国金融犯罪客观方面应多采用混合情节犯以及堵截式规定。有些金融犯罪立法应当明确为目的犯。金融犯罪构成形态立法设计不宜首选行为犯,而应根据具体犯罪危害大小、中国社会容量等因素出发选择行为犯或结果犯。

  • 标签: 金融犯罪 立法技术 立法完善
  • 简介:<正>(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法中一部重要法律。人民检察院组织内容,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人民检察制度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而人民检察院组织发展完善,又必然有力地推动人民检察制度不断发展完善。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和解放区,没有建立独立检察机关,而是实行“审检合署”或“配置制”,即在审判机关内部附设

  • 标签: 最高人民检察院 组织法 检察机关 检察制度 修改完善 发展完善
  • 简介: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细化了逮捕条件中社会危险若干情形,对于司法人员正确把握逮捕必要性具有重要指引作用。围于司法规范内容有限性与案件事实无限性之间张力,办案人员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形成了自身“司法经验”。通过某基层检察院100个审查逮捕意见书进行归纳,发现这些“司法经验”存在五个较为突出问题。为此,建立社会危险评估机制,将社会危险各种规范予以量化,按照一定规则,评估犯罪嫌疑社会危险大小,实现评估因素、评估程序标准客观,无疑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实践价值。

  • 标签: 社会危险性 司法经验 理论基础 评估机制
  • 简介:当前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基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各种利益相互冲突等因素,检察机关所面对社会矛盾也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特点与态势。承担着社会矛盾化解任务检察机关必须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全面加强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工作,积极推进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方为治本之策。

  • 标签: 检察机关 社会矛盾 源头治理
  • 简介:<正>一、我国历代刑律贿赂犯罪规定演变贿赂犯罪作为一种古老传统犯罪,具有相当久远历史。在我国历史上,贿赂犯罪刑事立法,可以追溯到距今约4000年左右夏朝。我国古籍《左传·昭公十四年》叔向断狱中说,晋国邢侯与雍子争鄐田,本来雍子无理,雍子把自己女儿送给办案法官叔鱼以行赇,叔鱼受赇,就把邢侯断罪,邢侯愤怒,便把雍子与叔鱼杀了。晋国太仆叔向断曰:“雍子

  • 标签: 贿赂犯罪 贿赂罪 受贿罪 刑事立法 行贿罪 官吏
  • 简介:为检验轻刑趋势犯罪态势之间关系,应当准确把握j巳罪态势内部构造。当前数据显示犯罪态势特点是犯罪有明显增长,犯罪增长主要体现在经济犯罪、财产犯罪过失犯罪等犯罪呈上升趋势,但是同时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等严重犯罪呈下降趋势、重刑监禁刑也呈下降趋势,总刑罚量得到适度控制,这意味着轻刑趋势与犯罪态势是内在平衡

  • 标签: 轻刑化 犯罪态势 内在平衡
  • 简介:风险全景渗透已经使社会整体调控全面提高警惕,在此背景下,刑法主动防卫就具有了时代意义,而关于围绕风险重置刑法体系讨论也就逐渐形成了趋势。但是,刑法因风险社会扩张应当具有宪法理论上依据,概括为:其价值衡量不能脱离宪法精神影域,社会防卫侧重应当受到适当约束;其功能发挥不能罔顾宪法意义指引,在范围展开手段和缓上要进行符合宪法要求运作。通过总结刑法在风险社会价值表现功能发挥,再行评述刑法体系以风险为依据进行重塑是否具有宪法适应,才能保证刑法发展正确方向。

  • 标签: 宪法精神 刑法价值 刑法扩张 多样化 自由主义
  • 简介:我国科教兴国战略有力推动下,二十年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都有了很大发展。作为既具有社会科学属性又具有自然科学属性刑事法学发展,也毫不例外。我国刑事法学已基本形成了学科体系。各门学科都不同程度地有了自己格局。

  • 标签: 刑事法学 例外 中国 十年 科教兴国战略 学科体系
  • 简介:”制造社会恐怖”是恐怖活动犯罪特有的犯罪目的,正确理解恐怖活动犯罪这一犯罪目的内容,以及由这一目的决定恐怖活动犯罪罪过结构客观特征,是司法实践中认定恐怖活动犯罪,正确适用刑法相关规定基本前提。

  • 标签: 中国 恐怖活动犯罪 认定 刑法 犯罪目的 特征
  • 简介: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目前由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组成,存在着功能定位模糊,羁押与到案措施不分以及缺乏隐私强制措施等体系缺陷。司法实践中,这五种强制措施均存在不同程度适用困境。修改刑事诉讼法,构建刑事强制措施体系时,应当坚持立足现实、适当超前原则,全面协调、体系完整、层次分明原则,将羁押与到案措施分离,构建羁押候审制度,改良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制度,确立羁押为例外、非羁押为一般原则,使之成为科学完整、可操作制度体系。

  • 标签: 刑事强制措施 逮捕 羁押候审 取保候审
  • 简介: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不可或缺重要地位,其立法设计司法适用是衡量一个国家刑事诉讼民主、科学和文明重要标志。目前,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在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上难以平衡,应当制约隐私权强制手段,改造现行刑事强制措施,逐步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加强司法救济机制,强化司法权力公民权利侦查权制约。

  • 标签: 刑事强制措施 体系 重构
  • 简介:<正>在共和国四十三年历史中,检察机关存在了三十二年。其间,检察机关自行侦查工作经历了曲折发展历程。“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回顾检察机关自侦工作历史,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侦查职能认识,增强自侦工作发展前景信心;也有助于我们今天从法律监督职能角度,研究检察机关自侦工作科学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充分认识自侦工作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中所处重要地位作用。检察机关自侦工作,大致经历了五个阶

  • 标签: 检察机关 侦查工作 刑事案件 侦查权 法律监督职能 最高人民检察院
  • 简介: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治理金融犯罪实践,从政策模式上都选择了金融管理本位主义,而现在应该转向金融交易本位主义了。为此,需要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与"金融诈骗罪"立法模式改为"破坏金融交易秩序罪"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模式,需要从国有金融机构保护主义转向平等保护主义。与此相适应,应当摈弃单一刑事主义,而采取综合治理主义。当务之急是交易型金融犯罪刑事政策治理模式从严苛转向宽和,从消极预防转向积极预防。

  • 标签: 交易型金融犯罪 管理型金融犯罪 刑事政策 治理模式
  • 简介:人民检察院是我国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重要机器。其中,刑事审判监督职能作为检察机关一项具体职能,是刑事诉讼这根链条上一个十分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内容。1996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对于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职能有了一定补充与完善。本文拟从刑事审判监督职能本质特征,结合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具体问题审判监督需要改革、完善之处作些探讨。一、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职能性质与地位刑事审判活动是一项重要国家司法活动。为了保障刑事审判活动依法进行,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刑事审判活动设置了严密监督机制,其中包括党的领导与监督、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审判机关自上而下监督、检察机关专门法律监督,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监督等。本文所论刑事审判监督,专指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专门法律监督,即人民检察院为了保障刑事法律正确实施,而依法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审判机关所作裁判是否正确所进行专门法律监督。这一概念至少包涵以下四层含义:(1)刑事审判监督主体专指我国各级检察机关。(2)监督对象及于刑事审判过程中一切诉讼主体,包括参与刑事审判国家机关,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 标签: 审判监督职能 检察机关审判监督 论我国检察机关
  • 简介:"正确刑罚强度只要足以阻止人们犯罪即可。"《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调整了"死刑偏重,生刑偏轻"刑罚结构。然而,其中限制减刑、禁止假释范围扩大,必将导致监狱长刑犯、累犯、死缓犯增加,监狱监管安全、教育矫正带来极大挑战。监狱只有认真解读《刑法修正案(八)》,分析其监狱行刑带来影响,并采取相应应对策略,才能提高罪犯矫正质量,维护监狱社会安全稳定。

  • 标签: 《刑法修正案(八)》 内容 影响 应对策略
  • 简介:出狱人保护事业是中国社会中新的人文景现,其不仅县有预防再犯罪社会价值,而且具有防止社会关系失衡功效。中国社会出狱人保护事业已经启动,正在进入维继时期。维继关键在于动力寻求。本文认为,出狱人保护应当选择“国家参与型模式”或者“国家督导型模式”。

  • 标签: 出狱人保护 中国 模式 国家参与型 国家督导型
  • 简介:在以往犯罪学家研究成果基础上,采用分层判断抽样方法,浙江省五百名在押少年犯浙江省五百名在校中学生进行了调查。调查内容分两步展开,一是采用自制问卷就社会因素与少年初犯之关系进行调查,二是采用现成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表就心理因素与少年初犯之关系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在社会因素方面,家庭环境诸因素中有十四项、学校纪录有六项、早年行为模式有十八项、社会交往有四项因子与少年初犯存在关联。在心理因素方面,从包含十五个维度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表中检选出病态人格这一项因子。在此基础上,采用非加权计算点数方法制作少年初犯可能预测量表。

  • 标签: 少年犯罪 犯罪预防 预测因子 少年初犯 犯罪学
  • 简介:通过梳理刑法中潜藏再次犯罪评价体系以及毒品再犯价值属性可以发现,有关司法解释中毒品再犯规定违反了再犯制度设立初衷,违反了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也干扰了既存再次犯罪评价体系逻辑平衡,更反映出司法解释毒品再犯功能误读。毒品再犯规定,只是为了填补“刑罚执行完毕5年之后”这一累犯制度留下评价空白,而不能将其适用范围前置到判决宣告之时,为此需要对“被判过刑”进行重新解释,并且应当禁止“累犯加重”或者“再犯加重”做法。

  • 标签: 累犯 毒品再犯 重复评价 再次犯罪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