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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诸多学者通常把再犯罪风险评估与人身危险性理论相混淆,实质上两者在理论源流、评估对象和对象评估上都存在着明显区别。受强调风险评估与控制的新刑罚理论的影响,再犯罪风险评估理论与监禁刑改革在方法论的选择上具有高度的契合性,风险评估理论为监禁刑改革的目的转向与技术支撑提供了基础。以再犯罪风险评估为中心的监禁刑改革可以考虑包括改变减刑假释模式、建构科学的罪犯分类制度、建立现代监狱改造制度等具体路径的选择。

  • 标签: 新刑罚理论 再犯罪风险评估 监禁刑改革 路径选择
  • 简介:本文梳理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论演进,分析了政府与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差异和各自的优势与局限,归纳了政府与市场的三种关系。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政府必须在认清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特点的基础上,确立干预经济的原则,划清政府行为的界限,对应该干预的事情进行干预,对不应该干预的事情不干预。本文目的是为我国政府干预经济提供判断和行为选择的依据,推动我国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 标签: 政府 市场 政府干预
  • 简介:相对于政府的自体评估,由第三方机构实施的法治政府评估活动在评估主体的独立性、评估全过程的公信力、评估结果的可检验性和可比性等方面均具有优势,并且能够更好地向被评估者传递良性压力。但是,在证明评估的合法性,保证评估指标的普适性,获取评估所需的数据,以及运用专家评价等方面,第三方评估可能遭遇困难。这些困难虽然能够通过评估指标的取舍和评估方法的变通获得一定程度的纾解,但要根本地解决问题,还有赖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等基础性制度。

  • 标签: 第三方评估 法治政府 法治绩效
  • 简介:经济法学中综合责任论虽是极富影响力的观点,但从法理的角度审视之,该观点缺乏正当的法理理由.此外,认为行政责任即行政法责任,既违背了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又导致经济法责任的失落.至于该理论的归责机制主张,同样违背了自然公正原则.

  • 标签: 经济法 综合责任论 法律责任 归责机制
  • 简介:近年来,全国各地相继出现了对于法治状态进行定量评价的法治评估实践。伴随着法治评估的方兴未艾,中国法治评估的发展也面临着理论上和实践上的转型。当前学界对于法治评估的理论基础可以概括为规范法治观,是一种理念上的建构和抽象的思辨,在思维方向上坚持形式法治观与实质法治观的二元分析框架。规范法治观始终困囿于“法治应该是什么”这一本体式的循环追问,影响了法治评估客观性难题的破解和创新。实践法治观的提出,能够避免理论上的独断与徘徊,着眼于法治的实际运行和存在形式,在保证法治评估的开放理论空间基础上,实现法治评估的未来转型即本土化建构道路。

  • 标签: 法治评估 规范法治观 实践法治观 中国法治实践学派
  • 简介:作为政府问转移资金以平衡地区经济的重要方式,财政转移支付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任何越轨行为的发生,都将严重损害国家与转移地区利益。行政规制措施的缺乏,使得刑法承载了过重的期盼功能。理性认识刑法在财政转移支付中的干预空间与干预尺度、明确干预立场并以刑事政策为导向、以刑事司法为保障,建构完善的刑事干预体系,是刑法作为底线法保障经济领域安全的应然之举。

  • 标签: 财政转移支付 刑法 立场 体系
  • 简介:税收优惠本质上是一种租税特权,违背量能课税与平等课税的根本理念,其合法性与正当性在于它所承载的特定价值追求.运用税收优惠实现其价值追求时,不可避免地与税法的其他价值相冲突,甚至以牺牲一些税法价值追求为代价,造成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失衡.作为利益权衡工具的比例原则,天然地与税收优惠相关联,可为税收优惠的“所得”与“所失”提供一种审查方法,防止税收优惠对税法根本理念的背离,不至于动摇税法的确定性、安定性,从而危及税收法定主义在税法中的地位.现行税收优惠无论是其规范设计还是规范实践均难以通过比例原则的审查,突出地表现为优惠目的立法缺位、优惠总量失控与支出随意以及利益衡量机制的缺失.要想实现税收优惠与比例原则的对接,必须以比例原则为指引,从观念上和制度上对税收优惠予以规制.在适当性方面,注重税收优惠目的整体化构建.在必要性方面,关注税式支出的常态化管理.在均衡性方面,重视利益均衡的法律机制建立.

  • 标签: 税收优惠 比例原则 适当性原则 必要性原则 均衡性原则
  • 简介: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是一项高风险的经济行为,与国有大型企业相比存在化解风险能力弱、获得公共资源少的“剪刀差”,因而,需要评估其投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控建议。运用层次分析及回归分析,从历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中抽取了两大类、八个主项、二十个分项、十二个量化指标构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并通过风险等级化、专家意见采样、SPSS统计分析等实现了风险指数的初步评估。结合评估意见,建议民营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有效建构包含有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防、风险排除的全流程风险防控机制,重点防控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等高风险。

  • 标签: 民营企业 对外直接投资 风险评估 风险防控
  • 简介:本文从狭义的政府干预角度论述了政府在西部开发中应当优选法律手段作为干预市场的基本手段.同时,为防止政府干预失灵和非理性行为,必须对西部开发中政府干预行为进行法律控制.

  • 标签: 中国 西部大开发 政府干预 法律思考 法律控制
  • 简介:<正>当前,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碰到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是:许多城镇当事人因对公有住房的使用问题无法达成协议,致使这些感情确已破裂夫妻的离婚问题无法得到法律的最后确认。不少法院曾试图解决这个问题,在判决当事人离婚的同时,对公有住房的使用权亦附带作出判决,把原住房判归一方使用,由得到住房一方酌情补助给另一方一定的金钱,以供其租房。这一做法立即遭到不少人的非议,理由是公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只有所有人才有权支配,如果法院对公房所有权的内容之一——使用权作出判决,不但没有法律上的依

  • 标签: 使用权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干预 财产所有权 使用问题 当事人
  • 简介:中国政法大学课题组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评估结果显示,公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评价与课题组依据客观指标的评价出现了一定程度背离。公众主观认知不理性、不一致等主观偏差论不能完全解释这种背离。评估数据显示,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倾向,是造成这种背离的主要原因。一部分法治政府建设举措仅为应付上级政府要求,不能切实地发挥规范行政活动的作用,公众也无法实际体验到行政活动规范化的提升。这种形式主义倾向反映了当下行政主导型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缺陷,未来需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审查等外部约束力量,方能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效。

  • 标签: 法治政府 形式主义 行政主导
  • 简介:<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和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国家经济建设取得了迅速的发展。但是,我们清醒地看到,伴随经济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在经济领域里,犯罪分子打着“开放、搞活”的旗号,千方百计地钻改革的空子,大肆进行走私、投机倒把、贪污、受贿、盗窃、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其中,诈骗犯罪相当严重。经济诈骗案件屡有发生。一些诈骗分子有恃无恐,犯罪活动十分猖獗。经济诈骗是在商品经济广泛发展的新形势下,应时而“兴”的一种

  • 标签: 经济诈骗犯罪 经济合同 行为人 犯罪分子 非法占有 国家工作人员
  • 简介:综合治理方针的产生既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又是理论探讨的结果。确切地说。它产生于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治理和理论研究之中。所以,综合治理方针是伴随着理论研究而生,也是伴随着理论研究而长的。应当说,在近20年的时间里,经过全国许多方面的艰苦努力,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具有了相当的规模,并且正在深入发展。纵观综合治理理论研究探讨的历程,这项研究具有以下

  • 标签: 理论研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理论 青少年犯罪 有机结合 政策型
  • 简介:1804年,在大革命爆发15年以后,民法典所表述的价值立足于所有权和家长制等制度之上。国家由此成为了市民社会的庇护人:“个人无足轻重,社会才是一切”,波塔利斯这样声称。本着一种节制的精神,法典的编纂者们将成文法与习惯法予以联姻,民法典由此成为了个人之间普通私法关系无

  • 标签: 民法典 政治意志 社会需要 普通私法 公民权利 1804年法典
  • 简介:近年来。横山县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该县始终把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县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组织和动员全县广大干蕊群众,以中央《决定》和“一法五规”为指针,以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为先导,强化工作机制,完善基层网络,全面推动综合治理,使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 标签: 横山县 计划生育 宣传工作 中国 人口管理
  • 简介:移动空间的依托——公共交通工具,是城市人的活动发生空间位移时的主要运载体,对其犯罪盲区实施科学的综合治理是防控城市公共交通载体犯罪的有效途径。移动空间是一种很特殊的空间实体,存在许多犯罪盲区的致盲因素。对移动空间盲区实施综合治理,既要注重对所有类型移动空间盲区的共性对策,也要注重不同类型移动空间盲区的综合治理各有侧重。

  • 标签: 城市犯罪 移动空间 空间盲区 综合治理
  • 简介:数学建模旨在培养学生将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问题的能力,它对促进大学数学教育改革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从思想道德素质,自学能力、观察力、创造力及文化素质等方面探讨了数学建模对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作用.

  • 标签: 数学建模 大学生 综合素质 素质培养 创造力
  • 简介:在以社交宴饮为代表的诸多现实场景中,人们的行为有时会受到无效率社会规范的约束。在此类场景中,法律实现行为干预的机制可能是间接的,即通过干扰相关行为的社会涵义,使人们能够以"守法"为"借口",摆脱无效率社会规范的束缚,并由此改变其行为选择。这种通过社会规范的法律干预机制可以被称为"守法作为借口"。"守法作为借口"以法律所具有的表达功能为基础,其与在传统理论中受到更多关注的直接威慑机制既存在区别又存在互补。借助交叉学科的研究视角来理解"守法作为借口"这一微妙机制,有助于揭示法律在社会治理中所起到的真实作用,推进有关"法与社会规范"的理论思考,并扩展在实践中进行制度设计与成效检讨的思路。

  • 标签: 无效率规范 守法作为借口 社会涵义 法律的表达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