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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个结果
  • 简介:<正>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地变化。与此同时,我们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也出现了新的情况、新的特点,为了更好地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方便人民群众服务,我们在县

  • 标签: 法律服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民事纠纷 司法行政工作 队伍建设 工作人员
  • 简介:<正>所谓行政诉讼的基础,是指它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各种基本条件,或者说是行政诉讼制度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气候和土壤。行政诉讼的基础,一般包括思想理论基础、政治基础、经济基础和法制基础四个方面。研究我国行政诉讼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有助于正确认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本质和特点,深刻理解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精神和内容,进一步完善我国年轻的行政诉讼制度,使之在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 标签: 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法 行政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行政权 思想理论基础
  • 简介:2007年民事诉讼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民事执行成慑机制,有效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然而,自该制度确立以来,关于执行威慑机制的概念一直存在不同意见,关于民事执行威慑机制与相关制度的关系鲜有论述。基础理论的不成熟阻碍了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完善,也不利于民事执行威慑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有必要对该机制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明确,对其与相关制度的关系进行厘清,使其能真正实现促进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效果。

  • 标签: 民事执行威慑机制 相关制度比较 作用机理
  • 简介:证据法既具有准确事实认定的功能,也具有保障人权的价值,应当重视证据法的人文关怀。我们应当确立和贯彻无罪推定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确立证人作证特权制度,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确立和有效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不能用以证明过错或责任的证据排除规则,严格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的定案标准,在这六个方面加强证据法的人权保障。

  • 标签: 证据法 人权保障 人文关怀
  • 简介:从动机上讲,法治是人类基于对自身的价值和命运的关注而衍生的一种制度,因此法治的生成注定要以人文精神为其精神底蕴.但是,由于中国传统人文精神丧失了超验的独立品性,缺少应有的理性因素,以及注重群体精神和社会人格的塑造,而缺乏对个体价值的关注等等弱点,因而最终未能催生出法治的精神和实体.在当代,我们仍然缺乏足以支撑法治的人文精神的资源.因此,重构法治的人文基础,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

  • 标签: 法治 人文精神 缺失 转化 重构
  • 简介:我国农业基础地位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农业固有的弱质性、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中国不利于农业的特殊国情和体制。农业立法应当针对这三个方面的挑战,采取相应的法律对策,排除这些因素对农业基础地位的影响,确保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

  • 标签: 农业 基础地位 法律对策
  • 简介:<正>谁也不会否认人类社会由众多的个体组成。然而纵观直到清末以前的中国社会,人——这个活生生的个体却几乎被法律遗忘了,而家庭这个血缘亲属团体反倒真正成了社会的细胞。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在内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建立在这个牢

  • 标签: 家庭 法律制度 政治制度 社会制度 古代法律 亲属
  • 简介:禁止职业歧视的价值基础决定职业歧视概念及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法和司法建构。围绕这一问题先后出现了抵消先天优势的平衡自然抽签理论,确保合理关联的维护市场理性理论以及禁止侮辱贬损的尊重人格尊严理论等作为禁止职业歧视价值基石的主张。但对各国立法及司法实践情况的考察表明,推进社会融入是真正支撑禁止职业歧视法律制度的价值基础。这体现在法律保护的对象是社会融入程度不足的被排斥群体,法律措施演进的动力源于解构妨碍社会融入障碍的需要,司法救济模式调整的目的是提升被排斥群体社会融入水平等各个方面。

  • 标签: 职业歧视 价值基础 自然抽签 市场理性 人格尊严 社会融入
  • 简介:本文试图借用"公共政策"一词来探讨哪些债权可以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获得优先的地位及其政策依据.学理上,破产程序除了将债权的个别实现程序转化为总括执行程序之外,原则上不应改变破产程序开始前后各种实体权利既定的优劣地位.然而,破产法之外的其他实体法并没有也不可能穷尽对各种实体权利的优劣,有些实体权利的特殊救济也只有在破产事件发生之时方才凸现出来,需要破产法规范在一般实体法之外创设一些法定的优先权.本文结合我国破产法实施的社会情势和环境,就我国破产分配程序中工资债权、社会保险费、国家税收、侵权行为债权取得优先权地位的政策基础(政策诉求)进行了初步的分析.

  • 标签: 实体权利 破产法 实体法 优先权 破产程序 债权
  • 简介:中国古代死刑制度的发达依赖于中国古代独特的死刑观念。性善论基础上的教化主义死刑观、性恶论基础上的威慑主义死刑观与性有善有恶论基础上的预防主义死刑观,充分呈现出中国古代死刑观与人性观之间的内在关系。由于注重情性而忽视知性的经验主义倾向,中国古代的死刑观夹杂于理想主义与工具主义之间,呈现出一种独特的面貌。

  • 标签: 中国古代死刑观 死刑的人性基础 性善 性恶
  • 简介:个体以及由个体组成的社会意欲生存和发展下去,须得创造三种价值体系:生存价值、秩序价值和信念价值。生存价值是维持个体及社会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和工具系统;秩序价值是用于分配资源和机会所需要的规范体系;信念价值是个体和执政者集团用于支撑自己的观念和行动所需要的理念体系。生存价值乃基本价值,秩序价值乃根本价值,信念价值乃核心价值。于是,任一时代的人们都面临着基本价值、根本价值和核心价值建设的任务。而价值观无非是关于这些价值的根本观念和信念,价值观建设的目的是最大化地创造并合理分配这些价值。在生存价值和秩序价值问题上,个体与执政者集团是很容易形成共识的,但在信念价值的意义上,执政者集团的信念和民众的意愿可能相合,也可能相左。倘若执政者集团仅仅考虑自身的支配意志而不顾及民众的根本意愿,那么,执政者集团就难以得到民众的信任与支持,合理性危机必然导致合法化危机。表现在理论上便是三种价值体系及其通约关系问题。

  • 标签: 生存秩序信念 价值观 通约
  • 简介:<正>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形成了为一定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夫妻关系。婚姻的基础,一般是指一定社会制度下婚姻关系赖以形成的自然条件、物质条件、爱情等基本因素。自然条件指人的性别、年龄、血缘关系、生理条件等因素。物质条件指影响婚姻缔结的经济因素,如财产、工资、收入、住所等;以及职业、职务、成份、家庭出

  • 标签: 社会主义 物质条件 买卖婚姻 自然条件 婚姻基础 爱情
  • 简介:本文运用财政社会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论,对财政为什么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以及中国在此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提出该命题的原因做了理论阐释,并从税收和公共支出两个方面的法律约束、政府支出责任的确认、财政问责制的形成、央地之间合理的财政关系,以及税收和财政支出的公平正义等方面,对我国当前财税领域的若干核心和关键的问题做出了分析论证。本文的核心观点是,财政是连接政治、经济与社会三大子系统的媒介,只有把财政问题上升到这个综合性极强的理论高度,我国现代财政制度的建构和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才是现实的和可能的。

  • 标签: 国家治理 现代财政制度 财政法律约束 支出责任 公平正义
  • 简介:<正>1988年,我国法学基础理论得到了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法学理论界的学术气氛浓郁了;许多理论问题的研究讨论,进一步展开了、深化了;在研讨中,还提出了不少新的见解和问题。(一)关于法学基础理论学科的改革问题近年来,国内不少学者对法学基础理论的现状深表不满,殷切期望学科的改革和发展。但是,也存在一

  • 标签: 法学基础理论 法学理论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 马克思主义法学 传统法律文化 苏联法学
  • 简介:法律关系的本原是社会关系.是经由法律手段确认和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结果。法律关系的“物质性”是指客观实在性、必然性.该客观物质性并不因意志因素的存在而改变。应当将法律关系的物质性与法律关系客体的物质性区分开来.不能以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还是精神财富为标准来区分法律关系。规范意义的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应然形态、制度形态,它以社会关系的制度面相出现,是立法对普遍而正当的社会关系模式的确认:事实意义的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实然形态、具体形态,它以社会关系的事实面相出现,是现实社会主体相互交往的关系缔结,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法律规范是抽象法律关系的前提,法律规范将某些社会关系设定为制度形态的法律关系模式:法律事实是具体法律关系的前提,是抽象法律关系现实化为具体法律关系的中介桥梁。

  • 标签: 法律关系 社会关系 法律规范 规范意义的法律关系 事实意义的法律关系
  • 简介:刚刚生效的《物权法》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吸纳了观念交付理论,并明确规定了观念交付制度,学术争鸣性质的观念交付由此转变为有立法支持的现实法律制度。观念交付是我国物权变动公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观念交付与现实交付、拟制交付之间存在诸多区别,它经历了相对独立的生成路径,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明确的法律构成。物权形式主义理论是观念交付制度的法理基础,观念交付制度秉持效率优先兼顾安全的法价值理念。

  • 标签: 观念交付 简易交付 指示交付 占有改定 现实交付
  • 简介:现行劳动法对劳动者兼职的限制,不仅与劳动力市场对人力资源的灵活化配置要求相悖,也难以从一仆不事二主的雇员忠诚理念,或诚实信用原则下的合同附随义务负担中得出具有信服力的解释。市场经济下,作为劳动力资源载体的劳动者应享有兼职的权利。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基于诚信原则而非基于主仆关系或隶属关系,对用人单位负有忠实义务,但该义务范围不宜扩张。兼职应以不过分减损劳动力,影响劳动者本职工作的完成为限。不当兼职的,不宜作为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或对兼职单位予以追责。对不当兼职惩戒时,应酌量劳动者的过错程度,并遵循正当程序,以防权利滥用。竞业禁止的适用不宜扩大至普通劳动者,或将兼职视同竞业。劳动者兼职时,对用人单位、兼职单位应履行及时通知或告知义务。应将兼职形成的法律关系纳入劳动法调整,并以部分工时立法改造现行非全日制用工制度,作为规制兼职劳动的路径选择。

  • 标签: 兼职 忠实义务 竞业禁止 非全日制用工 部分工时
  • 简介:<正>我处是一九八一年四月一日组建的。在县委、县府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文件精神,从公证基础建设入手,积极开展公证业务。截止今年三月底,共办理

  • 标签: 公证员 公证业务 合同公证 公证机关 公证处 司法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