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使其永远不再危害社会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但人死不能复生,死刑一经执行,再也无法挽回。因此司法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严打”时期也不例外)都对判处死刑慎之又慎,严格要求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在当前改革开放,经济建设迅速发展,不稳定因素增加的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做到既稳、准、狠地打击犯罪,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1条规定: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视为投案自首。这就是所谓的"形迹可疑型自首"。司法实践中,各地对形迹可疑的范围缺乏统一的标准认定,从而导致了对形迹可疑型自首认定存在着一定的偏差,甚者为有些不法分子提供了便利。笔者以平常工作中接触的实案为例,就实践中怎样认定形迹可疑型自首仅作初步探讨。
简介:
简介:结构主义解放了语言与思想之间的混沌关系,在各个学科中引发了理论革命。受此理论指导,克鲁克洪认为文化存在显型与隐型的结构关系,弗里德曼进一步将法律文化结构分解为内部法律文化与外部法律文化。法律制度的结构与法律文化的结构,应该分属不同的理论论域;法律文化的结构从其理论预设出发,应当具备三重理论特征,分别解决符号意义、符号框架、型塑与限定行为三方面问题;法律文化具有表层结构、中层结构与深层结构。
简介:规制法治化是网络型公用企业竞争的必要前提,以事业法和反垄断法规制为其主要内容。事业法规制包括市场准入与退出规制、价格规制、互联互通与接入费规制、禁止交叉补贴与普遍服务规制、不对称规制等,其价值取向为涵盖在位生产者、潜在竞争者、交易者和消费者的福利在内的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均衡;反垄断法规制包括滥用网络优势行为规制、合并与拆分规制、联合限制竞争规制、行政垄断规制等,其价值取向为“有限竞争自由→适度竞争自由→充分竞争自由”的发展。就法律位阶体系而言,反垄断法应为“基本法律”,而事业法为“非基本法律”,反垄断法应优于事业法。
简介:监督过失型渎职犯罪最重要的特点是有他人的行为介入和主要以不作为为表现形式,其因果关系体现为间接形态,认识上常常出现一些误区。这些误区集中表现为把犯罪因果关系和行为人的认识能力联系在一起,夸大因果关系在犯罪体系中的地位,停留在简单决定论的因果关系认识上。置于监督过失理论框架下,强调间接因果关系是监督过失型渎职犯罪的因果关系基础,采用形式符合性、充分关联性和中断性认定方法,是判断监督过失型渎职犯罪因果关系成立与否的基本路径。
简介:“涉众型”经济犯罪侵害的是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的财产,其外延应是不确定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不特定公众”应当以广泛性、不确定性和实质的公开性标准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可以从实质上非法控制或支配他人财物的意图和使财物完全脱离权利人控制的意图两方面进行认定。本文认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要打破“先刑后民”刑事诉讼原则,应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属性,重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处理机制,创新性地运用“共犯”理论确定打击范围,采取“优势证据原则”和“就低原则”综合判断犯罪数额。
简介:1979年《刑法》第153条就对转化型抢劫罪作过规定,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处罚”,即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转化型抢劫罪的主要特征:一是行为人先实施了盗窃、抢夺、诈骗犯罪行为;二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的现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对要抓捕他的人实施足以危及身体健康或生命安全的行为或者以将要实施这种行为相威胁;三是实施暴力或以暴力威胁的目的是为了抗拒抓捕、窝藏赃物或者毁灭罪证。
简介:我国刑法中的“组织型犯罪”罪名共计有15个,分布于刑法分则的四章中,以罪名带有“组织”为标志,“组织对象”具有特定性。“组织型犯罪”与“有组织犯罪”存在包容与交叉两方面关系。应将我国的“组织型犯罪”重新构建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罪”、“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组织、领导邪教组织罪”等罪名,而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罪则需要修改完善。
简介:中国现代哲学是由一整套语汇构成的,中国现代哲学语汇从16世纪中叶的缘起到20世纪30年代的定型经过了三个阶段。在其整体演化中从文化背景上可以分为1840年前的以西屈中和1840年以后的以中屈西的哲学语汇生产趋向。从语言学视角看,表现为从古代汉语型哲学语汇到现代汉语型哲学语汇的演进。对其语言学演化作逻辑的把握,又可以分为从利玛窦/马礼逊型的古代汉语旧词到严复型的古代汉语新词到梁启超为代表的日本新词的演化过程。
简介:危险驾驶罪对醉驾行为的有效遏制,凸显了刑法的评价与教育功能。但作为一个新罪名,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值得关注的现实问题。本文通过对危险驾驶罪中醉驾行为司法适用问题的考察,针对醉驾行为在司法实践适用过程中诸如取证、法定刑配置、刑罚裁量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此罪进一步完善。
简介:今年初我在第一期发表了一文,主要从主体、权利、行为、责任四个方面谈民法典应具有开放型的内容.
简介:诚如日本著名学者岸本美绪所言,近来学界关于支撑传统中国司法的核心价值观问题已逐渐摆脱过去那种“法乎?情乎?”简单化约的二元对立分析模式,而倾向于对当时审判官员复杂抉择的心理过程进行更具体的描述和分析。
简介:信访制度既具有政治性,又具有法律性。信访权利属于宪法权利和法律权利的混合体。信访制度承载了整个社会制度变革和社会稳定的繁重任务,而信访制度设计缺陷、信访功能错位变异,司法公正缺失,整个社会法制意识淡薄、政府执政责任不担是权利救济型信访案件泉涌如潮的制度性根源。为此,有必要统一信访法制,制定统一的信访法,构建隶属于人大常委会的各级信访法院,改革司法制度,调整权利设置,加强法治宣传,建树法律秩序灵魂。
简介:在我国刑法中,恶意透支是信用卡诈骗罪的常见表现方式之一,但其在具体成立条件上具有不同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止和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特殊之处,即主体为合法持卡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须具备超过规定限额或现定期限,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较大这三要件,唯有明确构成要件,才能完善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立法。
简介:<正>我国目前的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财产型犯罪的被告人退赃,在刑事处罚中仅作为酌定从轻情节。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有必要加以改进,建议将被告人退赃作为法定从轻情节。将财产型犯罪中被告人退赃作为法定从轻情节的理由:
简介: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整体恶化趋势显著,导致由此引发的因环境抗争而引起的邻避型环境群体性事件频繁爆发。邻避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主要由以下三个要素构成,即三方利益相关者在环境风险认知上的冲突、公民环境权遭受侵犯以及政府治理中的合法性危机。由此提出的治理路径应当包括如下三方面,即通过塑造新型合作的风险沟通关系,形成对环境风险的一致认识;设置形式多样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民环境权利免遭侵害;建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
简介: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杨海山认为: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大多以成文法或司法判例形式对公序良俗违反型侵权行为予以明确规定。有学说试图证明我国民法对公序良俗原则已有明文规定。但明显违反社会善良风俗侵权行为却根本损害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将两者等同起来在
简介:当前.居住型物业管理纠纷已经相当普遍性。轻者,涉及大范围的债务纠纷.广州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2006年的统计显示,在全市受理的价格举报案件中,因社区物业服务产生的相关投诉连续3年超过50%。重者,涉及人身甚至群体冲突。只要在百度输入关键字“业主被打案”,就可以搜索出相关网页约5570篇.并且案件遍布全国各地。
简介:合作型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商业银行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来,我国合作型金融机构信用危机时有发生,损害了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一方安定。本文通过研究合作型金融机构信用危机发生的原因,来探讨合作型金融机构信用危机的防范措施,以图减少或避免其信用危机的发生。
死型案件办成铁案——应当注意的问题
浅谈形迹可疑型自首的司法认定
徇私舞弊型犯罪刑罚问题研究
法律文化:显型、隐型及结构析论
网络型公用企业竞争的法律规制
监督过失型渎职犯罪的因果关系判断
“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律适用难点分析
浅析对转化型抢劫罪犯罪形态之界定
我国组织型犯罪的若干问题及其立法构建
中国现代哲学语汇从古代汉语型到现代汉语型的演化——“中国现代哲学语汇的缘起与定型”研究之一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司法适用的几个问题
再谈制订一部开放型的民法典
实用型司法:近代中国基层民事审判传统
关于权利救济型信访案件的成因及其处置对策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问题研究
财产型犯罪中被告人退赃应作为法定从轻情节
邻避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其治理
对公序良俗违反型侵权行为应予立法规制
从社会法视野重新审视居住型物业管理制度
论我国合作型金融机构信用危机的成因及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