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日本国会参议院2006年10月27日通过了日本政府提交的《反恐特别措施法》修正案。该法的适用期限将再延长一年。即从2006年11月1日起一年内.日本海上自卫队将继续为在印度洋活动的美国军舰等提供燃料及后勤保障服务。日本政府将于近期修改基于该法制定的“基本计划”,将日本海上自卫队一艘补给舰和一艘护卫舰的派遣时间延长至2007年5月1日。美国“9·11”事件后,日本国会于2001年10月通过了有效期为两年的《反恐特别措施法》,以支援美英等国攻打阿富汗的塔利班政权。与此同时,日本政府依据此法首次在战时向海外派遣自卫队,成为日本战后防卫政策的一大转折。2003年10月和2005年10月,日本国会分别通过了将该法延长两年和一年的修正案。这已是日本第三次延长该法的适用期限。
简介:(一)律师——日本企业的法律“外脑”日本的律师在全部人口中所占比例较低,每百万人口中仅有约10.6名律师,律师总人数2万,相当于美国的1/40。这么低的比例与日本严格的司法考试制度不无关系。与我国的律师制度有所不同,日本律师资格的取得需经过“司法考试——司法所研修——律师资格考试”的程序。目前日本每年有3万多人参加司法考试,大约有50O多人合格,通过率仅为1.6%。这五百人中通过司法所研修两年,再经律师考试合格而成为律师的只有约350人,其余的则担任审判官或检察官。目前日本每年法学系毕业生约占全国大学毕业生总人数的9%,除成为律师、审判官和检察官外,他们大都从事以下职业:()企业法务部职员,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