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人的“自私”行为和“公德”缺乏,不是一个筒单的道德现象,它的“不道德”获得了一种“道德信念”的强烈支持。回溯历史可以发现,这个道德信念的制度背景和基础都带有明显的“公”的性质:中国农业产权的显著特征是“公”;中国社会分配的调节制度是“公”;中国文化的基本观念是“公”。在这个“公”与“私”的悖论之后,其逻辑转换的关键点是个体权利的极端缺乏。作为历史长期演化的产物,“私心”虽然不应该受到过多的道德道责,但却十分不利于中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文明的进步。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扩大个体对生产资料的支配权;收入的调节问题则应该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社会化保障制度来解决。在此基础上,弱化“分配正义”,发展出承认个体交易选择的“交换正义”,牢固地确定个体的私有权利。
简介:齐文化、鲁文化是两个既有区别又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地域文化。山东被称为齐鲁之邦,这说明这两种地域文化有诸多共同之处。然而细分之下,齐文化与鲁文化又具有各自的特点,“齐文化以务实性、尚变性、开放性、兼容性等鲜明特征著称于世,鲁文化则以其勤俭质朴、注重传统、恪守礼乐、重德尚恩等显著风格深刻影响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和发展”[1]。以往学者研究齐、鲁文化,或关注于齐文化与鲁文化的个性特征,或关注于齐文化与鲁文化如何由优秀的地域文化演变成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而从地域文化的视阈下研究齐文化与鲁文化则比较少见。邱文山著《地域文化视阈下的齐文化与鲁文化》(北京燕山出版社2013年版)则是这一研究角度下的新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