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剩下的问题就是怎样执行禁止或中止活动的指令,因为在两种法律体系法官的工作中,当然这些法官可能没有刑事司法管辖权
简介:捷克私有化第一次高潮中28%投资私有化基金和第二次浪潮中21%的基金都转换成了控股公司,90年代墨西哥大规模成功的私有化方案也同样是通过直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墨西哥的大国有公司进行的,但波兰的国有投资基金确实掌握了集中的权益(因为计划是每个国有投资基金持有每家私有化公司331/3%的股份)
简介:但英国对少数股东的保护仍是很有效的,但事实是我们还没有完全的领会普通法体系下为少数股东提供更有力的保护的方式,所有权集中已被认为对少数股东提供的保护是软弱的
简介: 最近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比较研究显然集中在转轨经济的改革之上,认为融资合同很大程度上使规制无意义的主张并不能解释为什么某一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与它的法律体系之间密切相关的原因,法律确实有必要进行规制
简介:一些研究认为私有化的公司由于所有权更集中,考虑到大量的 研究 认为私有化公司效率提高了,所有权集中的新兴私有化公司最初确实比所有权分散公司表现得好
简介: 该研究中另一个同样重要的发现是外国机构投资者只在高度透明化的市场条件下才出现(比如说,而1996年捷克市场上有1716家公司在交易——几乎是7,外国机构投资者作为公司监控人比本国的 金融 机构表现出色得多
简介:尽管捷克法律确实对投资基金的运作进行了规制,在捷克两次私有化高潮中大约形成的600多家投资基金,银行运作的基金大量地对银行母公司的普通股进行投资(或者对其它银行的股份投资)
简介:投资者也许会听说每一个地方(或是一个国家或是一个证券交易所)不断有丑闻发生——并决定避开它,新兴公司市场中的投资者与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的投资者具有同样的法律权利,虽然研究似乎表明在保护少数股东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