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民法典》出台前我国对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持完全否认态度,后《民法典》16条规定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一规定强化了胎儿的权利保护,体现了民法的时代精神。涉及胎儿利益保护问题,虽然有此规定,但仍应认为胎儿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原则上也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仅仅只有涉及胎儿利益保护法律才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同时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除了遗产继承、接受赠与外,还对财产权和人身权等利益保护提出了意见。
简介:在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市场发展过程中,由于对消费者保护的监管理念和司法倾向不够明确,导致纠纷层出不穷。银监会有关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规定不仅未解决不当引诱销售、信息不透明的问题,而且有把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中的欺诈行为合法化的倾向,使得银行理财产品运作实质上成了“庞氏骗局”。目前,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制度的重点应在于消费者保护。在顾问型理财服务、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法律关系中,个人客户是消费者,应从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个人风险评估及公平交易等方面进行重点保护;专业或高资产净值的个人客户,因其具有相应经验、专业知识和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应作为金融投资者进行保护。
简介:摘要高职院校纳税筹划课程的教学工作一直备受关注。本文通过深入研究高职院校纳税筹划的课程特色,提出了纳税筹划课程的“四步”教学法,并联系税收法规、企业要求及会计行业特点等要素,探讨了高职院校纳税筹划课程教学方法的改进思路。
简介:始于200年前的社会现代化进程使传统的、以家庭为基础的教育遭遇了严重挑战,自此受教育开始成为普遍的公民权利并受到法律的肯定和保护。由于现代教育是在家庭之外,通过某种国家化的组织形式来实施的一种以同一性为基本特征的人才培养方式,因此它必定会与沿袭了数千年的家庭的或民间的教育传统构成冲突,使受教育权利的表现形态出现复杂的情况。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开始强调教育对于自我的意义并提出各自不同的教育诉求,教育发展正进入一个以多样性为特征的新阶段。学习权说的出现表明受教育权利内涵的拓展开始为人们所意识并获得了一种确定的法理形式。一种以多样性和可选择性为基本特征的弹性学习制度正在萌芽,它贯彻学习者本位的新理念,强调知识学习过程中的自主选择,体现对差异性的尊重与适应,追求更加多样化的形式和种类以适应个人发展的独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