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马克思从青年时期就开始关注中国问题,提出了“中国的社会主义跟欧洲的社会主义像中国哲学跟黑格尔哲学一样”这一著名论断。在实践层面,马克思谈论的“中国社会主义”是指洪秀全、冯云山等人早期的革命活动,尤其是对“太平社会”学说的宣传。在理论层面,马克思“中国社会主义”论是指包含洪秀全“太平社会”学说在内的中国农民社会主义。马克思对“中国社会主义”态度存在一个鲜明的转变,由最初对“中国革命”的高度赞扬和深切期望,到后来对“太平军”的严厉批判和恶语指责。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研究太平天国运动和中国近代社会,成功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在了一起。
简介:司法供给实际产生的外部效果与司法供给应当产生的较为理想的外部效果之间的差距即是司法供给效应的局限。鉴于司法供给宜区分为产品性供给(包括常规性司法产品供给与敷应性司法产品供给)与符号性供给,故司法供给效应也应对司法产品性供给之效应与司法符号性供给之效应作分别讨论。当前,个体性司法产品供给之效应局限主要体现为与"案结事了"之实效以及外部对司法程序正当性的预期之间的距离;结构性司法产品供给的效应局限,主要是因结构性司法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导致的无以承载促成"平和可控的有计划社会变迁"之功能。非常规性司法产品(即"敷应性司法产品")供给的效应局限,主要是回应外部的应景需求的效果不佳,且没有获致正面的衍生效应。司法符号性供给的效应局限,主要是难以较好地表彰政治治理与社会运行的现代化、法治化、进步性,未能发挥促成社会平和、累积的有计划社会变迁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