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商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中基本法律制度,从确立以来在我国法制体系中始终居于重要的地位,民商法的完善与否密切影响着我国法律体系是否完备。民商法的发展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百姓的政治经济生活紧密相连,民商法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地位和作用,故而加强民商法的建设、完善民商法律制度成为了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中的当务之急。文章在分析目前我国民商法先进性和局限性的前提下,探讨民商法在当今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思考该如何完善我国民商法制度,对进一步建设健全的民商法体系提出策略,从而进一步完备我国的法律体系,造福百姓生活,使得民商事活动更加规范化。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民众生活的迅速改善,各级政府形成了一种发展观与绩效观。这种发展观与绩效观激发政府和民众创造财富的热情,实现了大国崛起,但由于缺乏法治理念的指导、法治规则的约束和法治方式的运用存在一陷。但为一笔重的历史上需要适的形作出质变。基于法治国家的背景,确立科学的发展观与绩效观需要重申法治理念,加强国家职能以促进领导干部民主、开明、负责任的理念和理性、宽容、长远的社会主流价值观,通过博弈、交流和沟通实现政府与民众的互动,完善融合激励与惩戒的法治规则之制定和实施,并强化公权力运行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具体法治方式的运用。
简介:斯蒂芬在《自由·平等·博爱》一书中对民主社会这三大信条进行了严词批驳。在他看来,自由是有秩序的自由,平等是法律之下的平等,而博爱则是一种与自由社会不相容的价值。穆勒式的自我防卫自由观太过简化,可能物极必反走向奴役;自由依赖于合理的强制,过分地取消对自由的限制不是促进自由,而是扼杀自由;自由只具有工具性价值,本身并不具有内在的价值。平等的实际意义只是法律之下的平等。这种平等要求法本身是正义的。如果法律没有超验的权威,那么法治就是一句空话,自由也无法得到保障。博爱不容于自由,穆勒的观点在人性观、历史观、实践上都是错误的。斯蒂芬并非崇拜权力的威权主义,其保守主义立场也不是因循守旧的代名词。作为刑法学者,斯蒂芬的理论值得中国刑法学界倾听,它可以让我们反思犯罪论中法益理论和刑罚论中的人道主义。我们必须认识到任何人造的体系都是有缺陷的,理论的不完美是必然的,总有一些知识在体系之外。
简介:2014年以来,随着各大银行退出大学生信用卡市场,为满足大学生对贷款服务的需求,一种专门为学生群体提供分期购物和现金消费等服务的互联网金融消费平台——“校园贷”应运而生。“校园贷”的存在既有需求又有市场,但伴随着网络犯罪分子网络渠道诈骗招数的花样翻新,校园信贷诈骗案件、大学生因无力偿还巨额贷款自杀事件发生数量明显上升,大学生群体已自觉不自觉地成为了受骗的“重灾区”。本报告对陕西大学生“校园贷”使用与认知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重点分析了“校园贷”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其中既存在法律、制度层面的不完善,也有高校缺乏必要的“财商”教育和引导,还有学生自身不良消费观念习惯以及家庭教育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引导大学生树立良好消费观与防范“校园贷”危害的建议。
简介:我国雾霾的根治需要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出现的协同治理理论可以用于指导雾霾治理中多元主体的行动策略分析。社会组织是协同治霾的多元主体之一。现阶段社会组织协同治霾的主要行动包括推动信息公开提质、调研协助环境监管、提供治霾技术支持、培育环保社会资本等。这些行动为治霾持续成为公共议题推波助澜,并有效推动雾霾问题从公共议题成为政策议题。决定并影响社会组织协同治霾的主要因素包括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行动者主体三个方面。拓展社会组织协同治霾的制度与政策空间、完善社会组织协同治霾的法律规章、增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将有助于拓展社会组织协同治霾的更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