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圆瑛等致内政部呈(1937年10月15日)案查本会灾区救护团章程,经呈奉钧部修正准予备案在案。目下抗战开始,各地救护工作,极为需要。上海方面,本会已会同上海慈善团体联合救灾会组织僧侣救护队百五十人,分赴前方服务。救护受伤官兵甚多,各地僧侣已受救护训练者尚多。惟以本会经费支绌,华北灾区救护分团尚未能迅速设立,且医药用具及救护车辆均甚缺乏,以致救护工作,无法开展,爰照章程第十五条之规定,特推本会理事长圆瑛于本月下旬前赴南洋、新加坡、槟榔屿等处筹募捐款,以期救护团得及早充实力量,发挥救护工作之效能。理合呈请钧部鉴核,并祈迅赐批准,以便进行,实为公便。谨呈内政部
简介: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认为:所谓“西藏独立”,本是近代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产物,也是西藏少数上层反动分子坚持反动立场维护旧制度统治所致;反分裂斗争应首先反对国外敌对势力的干涉破坏,并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和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中,才能成功;反分裂斗争应实行政治为主、军事为辅,政治与军事相结合的方针;西藏人民是实现斗争胜利的决定力量;根本在于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反对分裂西藏斗争不仅情况复杂,而且具有长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