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足联反腐败案引发了大家对国际体育组织腐败问题的关注。国际体育组织作为非营利性的非政府国际组织,对其腐败问题监管主要由其注册成立地国依照其国内法来进行,如果其活动涉及到其他国家,其他国家依据属地管辖原则、长臂管辖、效果原则等理论也有权进行管辖。对国际体育组织的监管存在一定难点。从国内法的角度来看,各国立法的差异、国际体育组织的非营利性以及国际体育组织的强大政治影响力和其复杂的人员构成使得国内法对其监管存在难度。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对国际体育组织监管的难点在于:反腐败的国际条约对国际腐败问题只是间接打击,且没有规定各国有引渡腐败犯罪分子的义务,而且条约中"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等概念具有模糊性,是否将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受贿行为列为犯罪也由各国自行决定。而短期来看,有关主要国家应当承担起责任通过加强国内立法强化对国际体育组织的监管,将非营利性组织纳入反腐败法监督的范围,并尽可能多的进行国际合作签订司法协助条约;从长远来看,应思考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法律地位以及将国际腐败作为国际司法机关直接审判的国际犯罪的可能性。
简介:不同于2009年版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新条例直接将兴奋剂违规的基准罚建构在故意与过失的基础之上。故意性违规对应的基准罚是4年的禁赛,非故意性违规对应的基准罚是严厉批评、不禁赛和最高2年的禁赛。这样,如何判断故意性违规和过失性违规,则成为确认兴奋剂违规基准罚的关键。但是,故意和过失缺乏证据法上的可知性,以其为基础建构法律制度,则存在证明难的问题。为了解决故意和过失与证据法的冲突,新条例借助法律类推制度将故意和过失等主观要素客观化,使其适用直接成为事实判断,即,一旦运动员体内发现有非特定物质,即推定这是故意使用的结果;发现是特定物质的,则推定为非故意使用。但是,这种类推存在概念过宽和过窄的问题,为此,新条例又为故意和无(重大)过失规定了一般条款。对于故意而言,由于其核心是“欺诈”,所以,条例规定中的故意仅仅是指直接故意,不包括间接故意。对于无(重大)过失而言,条例存在着特殊规定之间以及特殊规定与一般规定(定义)之间的竞合问题。就特殊规定之间的竞合,应当尊重运动员的选择;特殊规定与一般定义之间并不是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而是其像故意的特殊规定与一般规定一样,是“烟”与“火”的关系,前者具有推定功能,后者具有解释、矫正和补充作用。
简介:以1993-2017年CNKI期刊数据库收录的784篇体育资源配置研究期刊文献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计量法、共现分析法、词频分析法,借助CiteSpaceⅢ和SATI3.2软件绘制知识图谱,从发展动态与前沿热点两大层面考量体育资源配置研究整体外部特征与文本属性,旨在系统审视体育资源配置研究整体概况。研究结果表明:发展动态层面的发文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期刊分布符合布拉德福定律,但尚未出现稳定的国内期刊群;北京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上海体育学院是该领域的重要研究集散地,但整体机构之间合作频次较低,规模较小,合作形式多为两两合作;尚未形成稳定的高产作者群,作者合作网络不明显,合作广度与深度亟待拓展;研究热点聚焦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领域资源配置的相关议题。基于此,应从加强研究的数量和质量、深化学科融合、培养科研人才、开拓研究视角、创新研究方法等入手提高体育资源配置研究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简介:基本心理能力是中老年人进行日常活动的基础。基本心理能力的老化,不仅给个体的身心健康带来影响,也给整个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如何延缓基本心理能力的老化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身体锻炼对于延缓中老年人认知老化具有重要作用,但其内在机制,尤其是心理机制仍不明确。采用信息加工测验系统,对190位中老年参与者进行测试,探讨身体锻炼对中老年人基本心理能力的积极作用及其心理机制,即构建认知加工资源中介模型。结果表明:(1)身体锻炼对基本心理能力老化具有延缓作用;(2)身体锻炼既可以直接促进中老年人的基本心理能力,也可以通过感觉功能、加工速度和加工容量3种认知加工资源的层级中介作用来改善中老年人的基本心理能力;(3)身体锻炼延缓基本心理能力老化的心理机制支持了认知加工资源理论。这提示,针对中老年人基本心理能力老化的干预可以同时考虑从认知加工资源训练着手。
简介:采用文献资料、专家调查、数理统计等研究方法,对广东省高校文化资源进行调查,全面掌握广东省高校文化资源现状,分析了广东省高校现有文化资源的优势,并在建立节约型社会和资源共享的先进理念下,提出进一步开发广东省高校的文化资源,利用高校文化资源的优势为以后的大型体育赛事服务,从而为达到双方的互融、互益提供理论参考。
简介:探讨体育资源配置市场化中政府职能作用逻辑与路径,是我国体育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政府体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研究认为,以市场失灵论为切入点的体育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中的政府职能问题存在偏颇,应回归市场缺失与权职回归论的逻辑起点。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职能在渐进市场化改革中不断革新,避免了改革可能带来的震动,但它始终不是一种符合市场规律发展的政府职能作用方式。新时代背景下政府职能作用需要由非常规回归到常规,促使市场内生式发展。在市场缺失论与政府职能回归论的引导下,要求政府职能发挥其主导作用,确立“顶层设计”与“渐进式”相结合的改革路径。改革中的政府职能实现需以“退—缩—转—强”为实践方式,以先立后破为实践策略,以“协同联动”为实践机制,以健全法规体系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