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章通过整理、评析诸学者对于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之间重复征税问题的研究,发现新的研究方向,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拓展。文章重新运用马克思的商品价值理论界定增值税的税基,并运用回归分析验证两税之间显著相关,确定两税在税基上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但通过对两税征税对象及税负承担者、征税时间、税种职能的分析,最终明确两税并行征收具有合理性。通过测算商品的实际税负率以及对我国与墨西哥、马来西亚的宏观税负水平和人均GDP的对比分析,提出在取消增值税13%的税率基础上,适当降低增值税17%的税率,此外,对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也进行适当降低以便减负、优化税制,从而缓解重复征税带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