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思想是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领导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对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保障人民政权起了重要作用,开始认识到法制的重要性,依法治国思想开始孕育。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法制建设重新步入正轨,依法治国思想初步形成。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标志着依法治国思想正式形成。中共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总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使依法治国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具有完整的理论形态。
简介:2014年《环境保护法》修订,第60条规定环境保护限停产取代之前的限期治理,进而通过部门配套规章、环境保护单行法修改等初步形成环境保护限停产法律规范体系,但在适用情形、实施程序与监管措施方面存在较多问题。我国应当对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的适用情形予以区分,但各环境保护单行法应当予以统一,并且明确规定适用的例外情形。我国环境保护限停产应当建立前置程序、细化期限规定和完善决策程序,以完善实施程序规范。同时,环境行政主体对排污者实施环境保护限停产后的整改情况负有监管职责,应当加强责令后的督察、解除后的跟踪检查,以及健全与之并处的行政处罚。
简介:厉行法治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法治的基本要求可以也应当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属性融会贯通,其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基本经济制度赋予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的地位,贯彻了法治的平等保护原则。第二,以人民为主体、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之制度价值追求,贯彻了法治的人权保障精神。第三,集中力量办大事与法治的权力制约要求一道被纳入我国制度优越性的理论与实践框架。第四,宪法和党章确立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这一法治要件的关键。第五,作为党依法执政基本内涵之一的支持司法,就是保证司法权依法公正独立行使。我们既要通过落实人类文明所共同认可的法治基本要求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又要注重以社会主义所秉持的人民主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本位、公平正义等价值和理念来提升法治中国的境界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