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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结果加重犯的既遂和未遂的认定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特别是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犯罪未遂而加重结果出现的时候如何认定犯罪的形态更具有重要意义。双标准说和单一标准说的认定分歧也导致此问题的认定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的分野。双标准说和单一标准说都很难在实践中起到统一作用,从法益的侵犯、主客观相统一以及结果加重犯的构成、司法实践来看,采取相对的双标准说更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

  • 标签: 犯罪未遂 犯罪既遂 结果加重犯 加重结果 基本犯
  • 简介:刑法对偷税成立标准的规定存在着重大的立法漏洞,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存在着直接修改立法的瑕疵,在立法修改前,应对立法漏洞造成的错误在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设法弥补,将能纳入目前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偷税行为按照犯罪处理。

  • 标签: 偷税罪 立法漏洞 司法解释 罪刑法定原则
  • 简介: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宜对严重的“自然犯”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入”的范围应作适当调整。此外,立法还应规定:胁迫或诱骗不满18周岁人犯罪的应从重处罚;不满18周岁人犯罪不适用罚金刑;不满18周岁人犯罪不构成累犯;不满18周岁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 标签: 未成年人 相对负刑事责任 犯罪
  • 简介:首先回顾英国{2007年企业过失致人死亡法》的出台过程与背景,分析该法的政策意义,并指出有效控制与处罚企业违法行为的政策目的是这一法案得以通过的重要原因。之后,在上述论断的基础上,介绍了英美国家企业刑事责任论近年的发展情况,并分析其中从个人到组织、从主观到客观的发展趋势。最后,提出在企业犯罪频发的现阶段,为了更好地发挥刑罚的预防功能,我国也需要对目前的单位刑事责任论进行反思。

  • 标签: 企业犯罪 代理责任 等同原则 组织责任
  • 简介:有效的家庭监护,科学的家庭教育,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司法处遇、实现教育矫治和回归社会目标等具有积极意义。对涉未成年人而言,家庭监护功能包括日常生活中的一般监护和司法程序内的特别保护两个方面。前者着眼于犯罪前预防,后者侧重于犯罪后保护。调查发现,大多数涉未成年人的家庭存在监护功能缺位与实现障碍问题。应当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综合监护体系,突出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发挥社会监护的补充责任,落实国家监护的兜底责任。

  • 标签: 家庭监护 涉罪未成年人 社会监护 国家监护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第29条增设了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但该中的相关术语没有直接对应的国内法规范作为判断的标准,给人们理解和适用带来不少困难,我国的立法、司法机关对此应予以解释,以明确其含义;并针对该的立法不足,提出了完善建议,以实现该设立之目的。

  • 标签: 公职人员 公共组织 贿赂范围 理解 适用
  •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三条修改原“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为“强制猥亵、侮辱”,加大了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力度,其进步性自不待言。然立法的不彻底,亦产生诸多弊端。就强制猥亵而言,“强制”表现为手段的强迫性和违背他人意志性,二者缺一不可;“猥亵”则包括一切侵犯他人性自决权的行为,而无论其目的为何。此外,“猥亵”和“侮辱”具有同一性,不论理论还是实务,均难以区分二者,对此应在修法时删除“侮辱”,改“强制猥亵、侮辱”为“强制猥亵”。

  • 标签: 猥亵 侮辱 强制 倾向犯
  • 简介:为了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准确理解其内容,正确适用法律,严格执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进而促进我国环境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的进一步完善,为实现美丽中国梦增添强有力的法治支持。

  • 标签: 环境刑事立法 污染环境罪 司法适用 司法困境 出路
  • 简介:股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认定为侵占中“代为保管”的财物,并可能成为普通侵占的犯罪对象。普通侵占与纯民事纠纷之间的主要分别在于普通侵占不但侵犯了财产权,同时也侵犯了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内部信任关系。普通侵占以财物所有人与行为人之间存在委托代为保管关系为前提。在认定委托关系是否存在的问题上,要结合双方是否存在内部信任关系等因素,根据日常生活准则进行判断。为贯彻刑法谦抑主义的要求,对普通侵占应重点从“合法持有→非法占有→拒不返还”的行为模式,以及犯罪客体、行为人返还能力、犯罪数额、证据、犯罪主体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定,以防将纯民事纠纷认定为犯罪。

  • 标签: 普通侵占罪 民事纠纷 内部信任关系 代为保管
  • 简介:最高法院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了操作性标准,但是相关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民间借贷的界限仍然值得探讨。其中,"存款"的概念应当基于金融业务理解,"公众"不宜量化,融资人的主观目的是判断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要标准,吸收公众存款用于正常经营活动更不宜以损害后果作为定罪与否之根据。

  • 标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民间借贷 公众 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