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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由于近年来多媒体采集设备和影像处理工具的普及和广泛应用,人们可以轻易对图像和视频进行篡改。利用恶意篡改的图像和视频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日益增多,判断监控系统拍摄或者网上下载的图像和视频的原始性和真实性成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前的研究工作多集中在图像取证领域,对视频取证的研究近几年刚刚开始。和图像相比,视频数据量大,数据格式复杂,存储压缩因子高,对取证算法的计算要求高;不过,由于视频在编码方式、时空特性、篡改手段上都有着鲜明的特点,视频取证有更为丰富的研究内容和更为广阔的应用前景。研究人员利用视频采集和压缩编码过程中的特性,以及篡改手段带来的痕迹,对视频篡改检测方法进行了相关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果。先前的综述文献大都集中在图像取证领域,只有少数细节涉及到视频取证分析,本文对视频取证技术进行了综述。鉴于某些图像取证技术可用于视频单帧图像取证分析,本文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图像取证相关技术如相机参数、压缩和物理几何不一致取证等。接着对已经提出的视频取证技术,按照采集、压缩和篡改方式进行分类,对它们的原理和优缺点进行了综述,并对反取证技术的相关研究工作进行了介绍。第二部分重点介绍视频采集过程以及辨识视频采集设备的一些方法。第三部分对因编码参数、编码标准以及压缩次数等视频编码过程的不同而遗留的痕迹进行了探讨。第四部分将介绍基于检测视频采集和编码痕迹不一致的取证分析方法,以及揭示篡改遗留痕迹的方法。图像视频压缩检测取证方法的发展始终伴随着相应反取证方法的研究,因此第五部分对视频反取证方法做了介绍。视频取证已经逐渐成为一个研究热点,得到越来越多的研究和关注,仍有许多未知的领域等待更加深入的研究

  • 标签: 视频取证 图像取证 篡改检测 反取证
  • 简介:TATP炸药的现场快速定性检验是有效管控和预防TATP炸药爆炸犯罪的主要技术手段之一。本文针对TATP炸药现场快速检验技术展开了深入分析和探讨,详细介绍了现场快速检验技术的原理和设备特点,并对TATP炸药开展了实验测试研究,对检验方式、特点及效果进行了验证和探讨,为有效防控和打击TATP炸药爆炸犯罪提供了参考的技术依据。

  • 标签: TATP 有机炸药 定性检验 现场快速检验技术
  • 简介:案情:吴某、徐某是江西省某钢铁责任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1999年5月应重庆市城口县修齐锰铁合金有限公司邀请来城口修齐指导建厂,双方草拟协议约定除给二人工资福利外,另外其技术按公司固定资产总投资的百分之五,即77167.9元作为技术入股,二人另外入了现金股五万元。该公司建成投产后二人即回家。2000年10月16日原公司电话通知二人,公司已被重庆市城口县锰矿开发有限公司兼并,

  • 标签: 技术入股 公司兼并 报酬 服务 股份 高级工程师
  • 简介:技术侦查措施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中新增加的一项内容,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等.文章分析了技术侦查措施使用的原则,并对完善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批程序、确立监督机制、建立侵仅救济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 标签: 职务犯罪 技术侦查措施 监督机制
  • 简介:保险交易的技术品性是整个保险制度的构筑基础,在现行立法中越来越受到关注。但在司法层面,技术品性却身处被侵扰的困局。法院为了保护投保方不理性地适用相关条文,无差别地否定保险惯例。根源在于,在绝对倾斜保护弱者的思维惯性下,我们对保险交易公平内在的技术需求缺乏必要的关注。为此,应立足保险交易公平应有的伦理品性技术品性之双重内涵,在立法、司法、市场多个层面开拓衡平路径,以实现弱者保护技术维护之双赢。

  • 标签: 保险技术品性 保险交易公平 告知义务 说明义务 保险惯例
  • 简介:近年来,钢结构工程司法鉴定案件数量逐年递增,但目前国家尚无专门针对钢结构的司法鉴定技术标准。结合部分钢结构司法鉴定案例,对钢结构司法鉴定一般检测鉴定的区别、钢结构司法鉴定现场检测技术、钢结构司法鉴定方法现存问题进行分析,对钢结构司法鉴定现场检测及质量评定方法进行总结,提出钢结构司法鉴定现场取样原则及常用的无损检测方法,列举实践中常见的几类钢结构司法鉴定所依据的标准及鉴定方法,供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 标签: 钢结构 司法鉴定 无损检测 取样原则 鉴定方法
  • 简介:认为法律价值无涉是西方分析法学法律观的基本观点,而一般认为,这一观点的理论基础就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休谟的"事实""价值"分离的命题。本文剖析了这一命题,指出其理论上的不足之处以及因此而导致的分析法学家观点的错失。认为分析法学家根本的错误在于对法律和道德的性质、结构认识不清,错误地认为一个是"事实",另一个是"价值"。不懂得法律规范作为一种制度,是事实和价值的统一体,包含着价值因素,甚至就是用于指示和衡量人的行为的价值标准系统。因为法律是一个社会价值观念共识基础上产生的正义观念的制度化。也不懂得法律规范既是一种"事实",又是一种"规范"。因为它创制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它对人们也只能起规范作用。这意味着在法律中"事实""规范"之间不存在隔阂;也意味着人们在认识某一法律时,对于它"是什么"回答的同时,也对其"怎么样"作出评价。所以,"事实""价值"之间也不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法律道德之间也是如此。它们之间有着内在联系,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都是一种制度性事实,它们不仅同根同源,而且也都是维护所在社会正义观念所建立的秩序的相辅相成的两种社会机制,差别只在于它们处于不同的制度层次上,道德规范处于低层次,法律规范处于高层次。正因为如此,法律规范渊源于道德,法律规范必然会接受道德观念的评价和有良恶之分。恶的法律,如果其恶性达到严重程度或严重丧失了道德性,就必然不再具有法律的效力。

  • 标签: 分析法学 “法律”与“价值”无涉 休谟法则
  • 简介:7.怀疑现实主义:杰罗姆·弗兰克法律的不确定性阐述杰罗姆·弗兰克的观点并非易事。他写了许多·写的让人吃惊。他是个抱怨被错误解释了的著作家。最有争议之点是规则怀疑论的问题。在《法律现代精神》第6次印刷前言(这是该书1930年出版的18年后写的)中,弗兰克否认他曾

  • 标签: 法律规则 法律秩序 美国法理学 法哲学 现实主义者 弗兰克
  • 简介:196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法律社会运动”至今已有半个世纪的历史,为当代西方法律社会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视角研究方法,但近年来也暴露出了一些固有的问题和缺陷。本文通过追溯美国法律社会运动从“差距研究”到“文化转向”的发展史,以权力/不平等范式的兴起为主线,对这一法律社会学重要学术传统的基本理论立场、意识形态倾向社会文化语境进行论述、批判和反思。文章的结语部分以此为鉴,对中国社科法学的未来走向提出几点评论和建议。

  • 标签: 法律社会学 社科法学 法律与社会运动 差距研究 文化转向
  • 简介:理学是清代统治阶级所尊奉的正统学说,夫权具有深厚的生存土壤。从《大清律例》刑科档案考察,清代的夫权主要包括夫可自由处分家产而不受限制的财产权;夫肆意詈骂妻而不被处罚、殴妻轻罚不罚及过失杀妻勿论的教令权;妻犯七出时的休妻权;妻背夫逃亡或者犯奸时的嫁卖权;妻殴骂夫之直系尊亲属或犯奸时,杀死该有罪之妻的选择权等。清律法定的夫权至上,导致现实生活中夫权被恣意发挥,这也是清代夫犯妻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

  • 标签: 夫权 大清律例 刑科档案
  • 简介:国家颁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推动质量安全发展问题引起举国关注。'中国质量安全发展.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发展'高端论坛围绕'质量法治建设的关键'、'通过法治实现食品安全'、'质量强国政府监管'、'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我国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存在的问题完善思路'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正式发布了《'建设质量强国'共同行动倡议书》,提出了'厉行法治、建设质量强国'的学术共识。

  • 标签: 质量安全 产品质量 法制建设 会议综述
  • 简介:现行的劳动法制是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产物,在很多方面与国际通行做法还不一致,在自由结社、集体谈判、反对就业歧视、强迫劳动以及童工保护等方面,都与国际劳工标准存在着明显差距,其中所反映出来的劳动法立法指导思想、劳动立法体系以及劳动执法、司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着突出问题,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加入WTO带来的劳工权益国际化保护趋势的要求,这是完善我国劳动法制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

  • 标签: 劳动法制 国际劳工标准 比较 反思 完善
  • 简介:在肯认婚姻法属于民法典组成部分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婚姻法民法总则之间的内在逻辑,辨析婚姻法律制度民法总则具体制度之间的同异,以期应用于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在意旨上,民法总则通过界定调整对象、规定基本原则和阐释价值理念对婚姻法进行涵摄和指引。在体例上,身份法与人格法的分离是民法总则得以构建的重要前提,而身份法财产法之间的实质性差异也决定了婚姻法的独立自洽是必然的。整体而言,两者的协调立法,需要民法总则有自省式的定位,而婚姻法则有选择性的出位。就条文设计而言,民法总则在界定调整对象、规定基本原则时应充分考虑婚姻法的制度特性和立法诉求。

  • 标签: 婚姻法 民法总则 身份法 财产法
  • 简介:中国经济法学的逻辑起点定格于'市场失灵-国家干预'的舶来研究,中国经济法学的传统研究范式便是遵循这一认知的产物。但是,由于忽视了中国的社会根基和现实实践,导致了经济法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授权有余控权不足、实体有余程序失当、政策有余法律不足等。中国经济法的产生拓展具有西方国家迥异的逻辑起点和目标取向,经济法的理论负重亟须现实的拓宽和突破,在应然面向和实然向度之间实现良性互动。经济法理论体系的重构应当摆脱传统范式的'路径依赖',纠正经济法的价值错位,在谦抑性理念的指引下实现经济法的调整——从权力干预迈向经济法治,实现范式路径的交相辉映。

  • 标签: 经济法 研究范式 谦抑干预 经济法治
  • 简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法律关系中具有核心地位绝对权利,是基金法制的中心重点。依法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是基金管理人的法定形式;但是,基金管理公司须通过核准方可担任基金管理人且基金业务并非基金管理公司的唯一业务,两者不能简单等同。因此,在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规制研究时,应充分考虑其所参加的各类法律关系的特征需求。但现行基金管理公司的立法研究并未区分上述两者之间的差异,而将基金管理公司等同于基金管理人加以规范,存在严重的局限性并导致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应当予以准确定位有效调整。

  • 标签: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业务 定位
  • 简介:宋代州级司法职能配置在长官属官之间存在明确的分工。这种职能分工被赋予了防范长官干预属官司法行为的权力约束功能。但在审判实践中,长官往往借助官制特权或法定特权赋予的优势地位,干预或控制属官的审判行为,操纵州府审判的过程结果,使州府审判过程呈现出鲜明的长官专权特质。从其司法制度演进的历史考察,两宋时期之所以出现司法体制上的控权倾向审判过程中的专权特质并存的局面,根源在于其政权建设中难以克服的“祖宗之法”“汉唐故事”之间的深刻抵牾。

  • 标签: 州府司法 长属分职 长官专权 祖宗之法 汉唐故事
  • 简介:"事实性有效性"是哈贝马斯法哲学著作《在事实规范之间》所要处理的核心问题。在扬弃罗尔斯《正义论》研究偏重"规范性"而缺乏"事实性"、卢曼系统论缺乏"规范性"而偏重"事实性"的不足后,哈贝马斯提出以"沟通理性"为核心的"沟通行动"弥合二者之间的断裂。通过仔细考察哈贝马斯语言哲学基础,分析"事实性有效性"何以成为哈贝马斯的核心关切,进而揭示"事实性有效性"之间的双重张力。

  • 标签: 有效性 事实性 沟通行动论
  • 简介:关于审判权执行权分离模式选取的意见观点不一,阻滞了改革的深化推进。经对S省A市五个县区法院的实证考察发现,现行审执配置模式下,“重审轻执”观念盛行,审执工作质效欠佳,各界对执行工作的司法满意度偏低。回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关于审执权力配置的改革实践,均未能有效破除执行难和执行乱难题。借鉴域外审执配置经验,提出审判权执行权实质分离的改革模式,并从权力属性差异、审执质效提升、人力资源优化、司法公信树立、司法廉洁保障等多个角度作应然性论证。

  • 标签: 审判权 执行权 实质分离 路径选择 司法改革
  • 简介:未成年子女妻子都曾处在屈从的地位,但经过19世纪的妇女解放运动后,妻子取得了丈夫相对平等的地位,相反,未成年子女却未取得与父母平等的地位,原因在于他们没有行为能力,没有自己的收入。因此,父母未成年子女的关系是不平等关系或屈从关系。由此推论,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是错误的。不平等关系并非全然消极,它们可能是保护关系而有利于弱势的一方当事人。

  • 标签: 亲子关系 屈从 有机家庭 个人家庭 不平等
  • 简介:对于唆使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者实施符合刑法分则构成要件的行为该如何具体处理,存在不同方案.一概按照间接正犯处理在定罪和量刑上存在疑问;而按照间接正犯定罪的同时按照《刑法》第29条第1款后段从重处罚,同样有一些疑问难以解决.正犯与共犯的区分应该坚持实质客观说中的支配理论,据此,应该以被唆使者是否具有对相应行为的规范意识为标准,作为成立教唆犯间接正犯的区分标准.同时,在对规范意识的存在与否存在疑问时,则应该按照“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以间接正犯处理.建立在不法责任相区分基础上的阶层式体系为限制从属性说提供了前提.实务中,虽然被唆使者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即一概按照间接正犯处理的立场强势而顽固,但也已经逐渐出现接受阶层式体系的判决,值得肯定和推动.

  • 标签: 间接正犯 教唆犯 支配性 规范意识 阶层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