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于唆使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者实施符合刑法分则构成要件的行为该如何具体处理,存在不同方案.一概按照间接正犯处理在定罪和量刑上存在疑问;而按照间接正犯定罪的同时按照《刑法》第29条第1款后段从重处罚,同样有一些疑问难以解决.正犯与共犯的区分应该坚持实质客观说中的支配理论,据此,应该以被唆使者是否具有对相应行为的规范意识为标准,作为成立教唆犯与间接正犯的区分标准.同时,在对规范意识的存在与否存在疑问时,则应该按照“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以间接正犯处理.建立在不法与责任相区分基础上的阶层式体系为限制从属性说提供了前提.实务中,虽然被唆使者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即一概按照间接正犯处理的立场强势而顽固,但也已经逐渐出现接受阶层式体系的判决,值得肯定和推动.
简介:一、案情简述1995年1月25日上午,被告人姜树有的亲属赵波经营的台球厅开业。当日中午,姜树有与赵波等人在台球厅隔壁的饭店就餐。13时许,赵波之妻徐秀春发现台球少了一个,怀疑是来玩台球的孙德胜(本案被害人,男,16岁)所为。姜树有、赵波等酒后找到孙德胜,孙否认亭台球之事,姜用长114厘米。直径9厘米、重约5千克的木棒击中孙德胜头部,将其打倒在地。孙德胜经他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1995年2月2日死亡。被告人姜树有捕前曾因盗窃罪被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姜树有致孙德胜死亡的犯罪发生在前罪的缓刑期间内。被害人孙德胜死后其母悲伤过度,在被害人死亡不久也含怨离开人世。时隔几日八三江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实施20年来,国际国内航运、贸易市场变化巨大.因此,在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基本原则的同时,应根据国内外形势发展的实际情况,回顾该法制定颁布时的相关意见,评估当下该法的调整现状,在此基础上对该法加以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