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全球知识产权证券化市场一直在稳步增长,其潜力巨大尚未被充分挖掘,但并非任何一种知识产权都可以证券化。版权证券化仅限于电影和音乐产业,且只针对有收入流保障的成功作品;交易范围包括某一电影公司一项目录下的所有电影;适格主体为具有一定谈判能力且其版权价值能够确保收回投资的作者。商标在21世纪已成为生活方式的标志而非传统的识别目的,变得更加有价值,对其保护力度已渐渐像保护不动产看齐,能够证券化的商标必须是拥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专利权证券化的最大挑战是许多极具价值的专利没有被很好地商业化,且专利许可率极低;专利是否商业化与其品质无关,而是与公司的募集资金能力有关;专利组合更利于募集资金。
简介:在推进法治国家治理体系中,始终存在国家与社会、法治与人治、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若干治理模式的相互角力,而相互角力的后果将最终决定法治国家的最终定型。社会权力的发达程度是法治生长的重要指标。但较大范围存在的全能型政府思维,在某种程度上抑制着培育法治的社会权力。因此,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的二元分野程度将影响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水平。在构建以法治为中心国家现代化治理过程中,要承认法治与人治、德治在我国将长期"三治博弈"。任何治理模式都存在成本问题,要对法治成本做好足够估计与承受准备,这将有助国家治理方式的最终定型。在我国社会生活领域,我国尚不发达的法治生态环境为非正式规则的存在提供了土壤。对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如何调适及调适的结果也将影响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升水平。
简介:对我国西部地区完政文化建设问题的思考焦虑,主要源自于两个方面:其一是地区性民族性宪政文化研究应该要有自己的本土化个性和特征;其二是西部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众多且地缘经济、政治文明、宗教信仰相对封闭保守与落后的地方,理所当然其宪政文化建设研究在理论上显现出一定的滞后性。本文针对法治宪政文化研究的本土化问题加以阐释,创新厘定了"本土化"内涵的四种表达内容,宪政文化建设研究本土化的基本标准与规范、路径和行为选择,以及法治宪政文化建设研究本土化的话语维度与视界。结论是,中国宪政法治文化建设本土化的世界普适性与中国西部地区宪政文化建设本土化研究的特殊性之间的张力始终存在,无论怎样搅拌、剔除、扬弃都将会沉淀在中华民族带有"皇权性"宪政文化的本土性之上。
简介:劳动关系较之一般的契约关系更着重双方信赖利益。对于诚信原则在劳动法中的适用范围各国尽管尚存争议,但大多均肯定其价值。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此亦有明文规定。但无论是诚信原则概念本身的不确定性,抑或从我国司法适用现状的考察,诚信原则均有类型化适用的必要。即在考量劳动法特性前提下,按照诚信原则三大功能的指引,在适用时区分不同的类型进行建构,明确具体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在补充性功能上,注意劳动者附随义务划定的边界,不能擅自突破法律既定的保护框架。在限制性功能上,应通过精细化阐述或下位原则适用,对判定要素加以说明。在修正性功能上,应遵循维护法律安定性为本旨,例外情况下才适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