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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宋代判词语言是中国历代判词语言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历史阶段,它变唐代的骈判为散判,为判词语言的完全成熟创造了物质条件,使判词的司法功能更加凸显。宋朝最具代表性的司法实判集绿当属《明公书判清明集》,从法文化的视角分析其语言风格的特征,对现代司法文书的写作和传统法文化的现代价值的探讨,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 标签: 宋代 判词语言 散判 法文化 《清明集》
  • 简介:随着检察机关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方面的作用凸显,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保障办案安全的任务日趋繁重,新形势、新任务对司法警察队伍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司法警察专业培养模式刻不容缓。本文明确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专业培养的原则和目标,并阐明了其专业培养的模式。

  • 标签: 司法警察 专业化培养 构建模式
  • 简介:全球知识产权证券市场一直在稳步增长,其潜力巨大尚未被充分挖掘,但并非任何一种知识产权都可以证券。版权证券仅限于电影和音乐产业,且只针对有收入流保障的成功作品;交易范围包括某一电影公司一项目录下的所有电影;适格主体为具有一定谈判能力且其版权价值能够确保收回投资的作者。商标在21世纪已成为生活方式的标志而非传统的识别目的,变得更加有价值,对其保护力度已渐渐像保护不动产看齐,能够证券的商标必须是拥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专利权证券的最大挑战是许多极具价值的专利没有被很好地商业,且专利许可率极低;专利是否商业与其品质无关,而是与公司的募集资金能力有关;专利组合更利于募集资金。

  • 标签: 知识产权 证券化 基础资产
  • 简介:治安防控主体多元是治安防控体系发展的趋势,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治安防控主体从传统的单一制,发展到二元制,逐渐向多元演变。传统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和治理理论为这一演变过程提供了理论支撑。

  • 标签: 治安防控 主体多元化 理论基础
  • 简介:人民币的国际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很少有学者从法学角度进行研究。在对人民币的货币法律性质、国际的法律基础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现行人民币基础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依据对修改和完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信托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以及《人民币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提供参考建议十分有意义。

  • 标签: 人民币国际化 流通 中国人民银行
  • 简介:<正>近两年,中石油、中石化等纷纷对旗下的上市子公司发起了以终止上市为目的的要约收购,并宣称流通股股票终止上市交易后,收购人可能择机将这些上市子公司依法变更为全资有限责任公司或依法取消其独立法人地位,媒体称

  • 标签: 小股东 私有化 要约收购 大股东 合并 证券交易法
  • 简介:在推进法治国家治理体系中,始终存在国家与社会、法治与人治、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若干治理模式的相互角力,而相互角力的后果将最终决定法治国家的最终定型。社会权力的发达程度是法治生长的重要指标。但较大范围存在的全能型政府思维,在某种程度上抑制着培育法治的社会权力。因此,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的二元分野程度将影响国家治理体系现代提升水平。在构建以法治为中心国家现代治理过程中,要承认法治与人治、德治在我国将长期"三治博弈"。任何治理模式都存在成本问题,要对法治成本做好足够估计与承受准备,这将有助国家治理方式的最终定型。在我国社会生活领域,我国尚不发达的法治生态环境为非正式规则的存在提供了土壤。对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如何调适及调适的结果也将影响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提升水平。

  • 标签: 国家治理 治理体系 社会权力 法治 非正式规则
  • 简介:当事人的具体义务是采民事诉讼辩论主义,奉行主张责任的必然产物,它包括事实主张和证据声请的具体。该义务的设定对提高法庭审理效率、保障诉讼相对人的防御权益、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或接受调解等均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法律解释学用语,具体义务并未明确规定在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解释中。但通过系统梳理域外各国与地区及我国的相关法律文本,民事诉讼当事人具体义务的面纱得以揭开,其基本内容与制度优势逐渐显现。

  • 标签: 民事诉讼当事人 具体化义务 辩论主义 主张责任
  • 简介:受教育权是我国公民依据宪法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学前教育作为一项准公共产品,国家对其负有不可推卸的公法责任。学前教育民营后,国家直接给付责任因实质民营而转移至私人,但其仍然负有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包括宪法委托责任和法定职务责任。立法权主体应当落实宪法委托的学前教育立法任务,结合学前教育的特殊性和域外有益经验为其他责任主体提供规范指引;其他责任主体则应当以上位法为依据构建双层多元的职务责任体系,保障学龄前儿童的受教育权。

  • 标签: 学前教育 民营化 国家担保责任
  • 简介:据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消息,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已经有3350万企业退休人员实现社会管理.社会率达到91.7%。2004年以来,我国通过在城市街道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服务管理机构.聘用专门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并凶地制宜的在各地开展劳动保障服务工作.从而使企业退休人员实现社会管理速度加快.

  • 标签: 社会化管理 企业退休人员 中国 服务管理 劳动保障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简介:对我国西部地区完政文化建设问题的思考焦虑,主要源自于两个方面:其一是地区性民族性宪政文化研究应该要有自己的本土个性和特征;其二是西部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众多且地缘经济、政治文明、宗教信仰相对封闭保守与落后的地方,理所当然其宪政文化建设研究在理论上显现出一定的滞后性。本文针对法治宪政文化研究的本土问题加以阐释,创新厘定了"本土"内涵的四种表达内容,宪政文化建设研究本土的基本标准与规范、路径和行为选择,以及法治宪政文化建设研究本土的话语维度与视界。结论是,中国宪政法治文化建设本土的世界普适性与中国西部地区宪政文化建设本土研究的特殊性之间的张力始终存在,无论怎样搅拌、剔除、扬弃都将会沉淀在中华民族带有"皇权性"宪政文化的本土性之上。

  • 标签: 宪政文化 本土化研究 本土化基准 本土化维度
  • 简介: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网易”网上开通《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立法民意调查,引发了社会各界甚至日本、新加坡等海外网民的高度关注。城管查扣游商小贩物品的权力如何规范?如何处理被查扣的物品?广大市民都可以通过网络提出自己的意见,从得到支持的程度看,这个网上民意调查无疑是非常成功的。

  • 标签: 民意调查 网络 民主化 法律 决策 市人大常委会
  • 简介: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209条首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的申请抗诉权,同时还规定了保障这一权利的基本程序要素。这意味着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是一种与上诉权、申请再审权一样的诉讼权利,而依法受理审查当事人申请抗诉、保障当事人申请抗诉权利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这一新变化对现行民事抗诉案件办案模式将产生重要影响。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申请抗诉 办案模式
  • 简介:自动扶梯安全事故多发,给广大乘客的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如何防范自动扶梯发生事故保障乘客群体的安全,已经引起安监部门、安防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通过对110起典型案例整理统计,概括总结出扶梯事故新的分类方法和事故特点,解剖分析出事故的多发原因和风险规律,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自动扶梯安全事故的风险防范及控制对策。尽管自动扶梯事故牵涉面广、诱发因素多,只要生产安装、使用管理、安全监察部门及广大乘客携手共防,是可以做到有效防范和控制的。

  • 标签: 自动扶梯 事故分类 规律特点 安全风险 防控对策
  • 简介:"电子代理"的出现和广泛使用,方便了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提高了办事的效率,但是在高效率面前总要有人为此买单。现有的事实以及发展趋势是:"电子代理人"的支配方依靠其对技术的垄断地位,制定霸王条款,规避责任和风险,强迫另一方当事人付出更多的劳动和代价,而自身独享高科技带来的便利和利益,造成了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严重失衡,既有损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又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亟待通过立法遏制这一发展趋势,以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平的社会秩序。

  • 标签: 电子代理 失衡 权利 义务
  • 简介: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分历来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尤其是当行为人在一定程度上'主动'放弃犯罪的情况下,对于能否认定为具有中止自动性而成立犯罪中止存在较大争议。关于中止自动性的判断应当受到中止犯减免根据的影响和制约,从犯罪中止的立法目的出发分析具体的案件。本文试图在中止犯减免根据理论上提出自己的理解,进而认为中止自动性应当采取'缓和的限定主观说',以期对具体案件的认定提供一点思路。

  • 标签: 中止自动性 减免根据 重复侵害 比较对象
  • 简介:代孕合同标的是受托方的代孕行为,是代孕母亲通过自己的行为向委托方夫妻提供身体利益的过程。从表现形式上,代孕行为是利用女性身体的整体功能——孕育子女的功能,以作为的形式实施的一定行为,存在有条件合法之必要性。国外有关代孕的立法模式经历了从严格禁止到有条件地开放的过程,现在的做法是对非商业性的完全代孕加以允许。考虑到不孕夫妇的正当需要及科技与伦理进步的要求,应该对代孕行为有条件的承认。

  • 标签: 合同标的 代孕行为 合法化
  • 简介:司法鉴定机构社会后,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大量增加,在给当事人提供了更多选择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如果负面影响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势必将司法鉴定机构社会所带来的正面效果消解怠尽。

  • 标签: 司法鉴定 社会化 负面影响
  • 简介:劳动关系较之一般的契约关系更着重双方信赖利益。对于诚信原则在劳动法中的适用范围各国尽管尚存争议,但大多均肯定其价值。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此亦有明文规定。但无论是诚信原则概念本身的不确定性,抑或从我国司法适用现状的考察,诚信原则均有类型适用的必要。即在考量劳动法特性前提下,按照诚信原则三大功能的指引,在适用时区分不同的类型进行建构,明确具体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在补充性功能上,注意劳动者附随义务划定的边界,不能擅自突破法律既定的保护框架。在限制性功能上,应通过精细化阐述或下位原则适用,对判定要素加以说明。在修正性功能上,应遵循维护法律安定性为本旨,例外情况下才适用的原则。

  • 标签: 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