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构建合理的夫妻侵权救济制度,需要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共同努力,要明确夫妻侵权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合理界定夫妻侵权行为的范围,规定适用于夫妻侵权的特殊诉讼时效,建立以损害赔偿为主,非财产责任与民事制裁方法并用的方法。
简介:本文从界定举证责任分配出发,探讨了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架构,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西方关于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分配的不同学说的历史生成、哲学基础及实践价值。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途径;(1)基本理8念转换;(2)相关立法完善;(3)司法制度变革。
简介:我国儿童保护问题频发与民事司法救济应对乏力,体现出未成年人民事审判改革还在浅滩,要实现制度的深入发展必须关照其应有的制度品性。本文从日本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的理念、定位与制度结构中分析其机理,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尝试构建我国“双轨制”的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制度体系。该体系包括以未成年人人事诉讼与家事审判为核心的专门审判程序、以法定代理制度与特殊保护规定相结合的普通审判程序。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双轨并行”,是彰显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特质,传承少年司法经验,对未成年人深度司法关怀的最优路径。
简介:<正>人们在努力创造现代物质的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了更多的心理上的困扰,心理健康问题的显露和日益严峻的势态,使得人们不得不重新考虑关于“健康”的定义,而把心理健康列为“健康”的除身体健康外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简介:宪法文本明确规定了平等原则,但在现实语境中,有关平等原则的争议却鲜有共识。在就业领域,合理的年龄区分与年龄歧视之间的矛盾,同样显现出平等原则的模糊性。随着我国逐渐步入人口老龄化时代,关于年龄区分和年龄歧视的界限急需明确。平等原则的理性主义解释、功利主义解释和折中解释都难以有效解决年龄设定的合理性问题。能力解释对平等原则进行了分层次的回答,预设了一个平等的基本能力起点。只有将就业岗位与能力要求进行绑定,才能合理地进行年龄区分,从而将平等原则适用于就业领域中的年龄问题。
简介:法治社会中,司法公信力在个案中的实现有赖于对当事人程序权的充分保障。在现代民事诉讼中,证明权是当事人程序权的核心,而证明权生成的实定法基础也只存在于近代之后的民事诉讼制度中。历经改革的中国民事诉讼制度与证明权相契合,既具备了证明权生成的实定法基础,也亟待证明权的有效配置以提升民事诉讼结果的正当性。
简介:10月8—10日在北京大学举行,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哲学系主办,北京大学哲学系、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歌德学院北京分院协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党委书记兼副所长王立民教授主持会议开幕式。
试论夫妻侵权之民事救济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法理分析
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的双轨制建构——以日本未成年人民事审判为借鉴
心理保健——一个亟待发展的领域
年龄区分与年龄歧视:就业领域中的平等原则
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证明权:以实定法基础为中心的考察
“公共性与公共领域”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东西哲学年鉴》首届编委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