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我国高职学校体系的不断改革和优化,在学分建设的过程中,奖励学分成为最有特色的一部分,但是纵观我国高校在实施奖励学分的过程中,并没有对其进行实际性的应用,以及在使用的过程中偏离学分制的目的,所以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本文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分别从几个方面进行阐述。明确奖励学分制度的目的和作用,并提出相应的加强措施,对完善高职学校中的奖励学分制度进行深入的了解。
简介: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转换制度是实现学分互认的基础性工程。学习成果转换与学习成果互认的概念具有趋同性,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学习成果转换制度可分为学年制、学年学分制和弹性学分制三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选课制、导师制和学分绩点制等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信息化管理手段相对滞后。由此,提出要建立以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为核心,构建专业性、拓展性和突出职业性与应用性为特色的学习成果转换认定制度模型;采用高校内部、高校之间、国际合作等多种转换方式,实行规范运作的管理制度、实施信息化的运营服务,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和职业型人才培养的学习成果转换制度体系。
简介:一、司法公证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公证制度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在解放区萌芽,新中国成立后得到进一步发展。后来因为"文革"开始,公证工作一度停止。1980年恢复重建以来,我国公证制度得到了迅速发展。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公证制度的建设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990年2月,司法部颁发了《公证程序规则(试行)》,从立法上确定了公证程序;1992年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至今,公证进入了改革发展时期,200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实施,公证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公证事业的发展又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