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续发型行政行为,是对行政过程中存在于先后连续的数个行政行为之间的后续行为的一种指称。先行行为中存在的违法性瑕疵,是否会影响作为结果的后续行为的合法性,是法院在对后续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时所面临的现实难题。目前我国并未出台专门针对续发型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统一规范,理论界对该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而审判实践中由于审查方式的不同导致裁判尺度不统一,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本文通过对具体判决案例中的逻辑思路的分析与思考,引入续发型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这一难题,梳理出法官通常在审判实践中所采用的各种审理思路,并在考察行政行为违法性继承及公定力理论与后续行为的关系问题后,提出了审判实践中对续发型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若干进路,以期对行政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有所裨益,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简介:在目前我国不少权威性民法学理论著作中,民事法律行为颇受非议,或干脆被废止不用。罗马法体系中由于民法地位显赫,以致民法与罗马法同义、与法学同称,在《德国民法典》中创造发明并直接使用法律行为概念,有其历史缘由与合理性。而在我国,民事法律行为业已成为法律行为在民商法领域中的重要类型化成果,不应当将其恢复到德日民法中的法律行为并与我国法理学中的法律行为概念相混淆,似应在坚守民事法律行为成果及其科学特色的基础上,对其来源于前苏联民法理论学术争议中的“法律行为必须合法”的这一不合理因素进行剔除,并使之改进发展为更加科学合理且具中国民商法理论特色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