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化学显现法是现今汗潜指印显现技术中最为灵敏的方法之一,可应用于渗透性或非渗透性表面的各种材料,如纸张、塑料、木制品等,而现代社会非常依赖这些材料形成的办公文件、印刷货币和包装等,因此显现纸张和相关纤维材料上汗潜指印的化学技术就显得尤为重要。显现纸张上汗潜指印的常见化学方法包括:硝酸银、茚三酮、DFO、物理显影液等显现法,但这些技术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很难显现残留物质过少的指印。而新的1,2-茚满二酮基双功能试剂旨在显现纸张上的汗潜指印,该试剂通过简明的五步操作法合成并应用改进了多金属沉积法,该试剂能够优先结合汗潜指印的脊线从而显现汗潜指印的正相。新1,2-茚满二酮基双功能试剂既能显现含有氨基酸的指印又能显现含有油脂类物质的指印,提高了显现的效率。
简介:相对于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创新具有信息大数据、业务交叉性和服务普惠性等典型特征,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支持下,能够有效实现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从监管理念的视角观察,互联网金融创新应当予以鼓励和支持,但偏重风险控制、实现金融秩序稳定和安全的机构监管模式无法进行针对性的监管。故有必要审视互联网金融创新与传统金融监管模式在理念和价值方面的矛盾与冲突,从协调效率与公平、风险与安全价值出发,建构一种耦合监管机制,在实现"一行三会"对互联网金融的协调监管基础上,构建针对其典型特征的功能监管机制,形成系统性风险控制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二元结构",在鼓励金融创新、促进金融效率的同时,实现风险控制和信用监管。
简介:百余年来德国刑法学在故意概念问题上发展出意志要素无用论、意志要素必要论和间接故意与有认识过失合一论三种基本主张的对立,以及十余种标记鲜明的理论学说。学说争议的出发点是为存在构造上具有区别的不同心理现象配置不同的责任,争议焦点在于意志要素无用和有用、行为意志和结果意志、客观危险和主观危险的对立。各种学说部分成功又部分失败的努力,以及彼此之间描述性而非实质性的区别都表明,故意界定的理论发展方向应由实体法视角转向程序法视角,由概念思维转向类型思维。在观念分界的意义上,故意是做成可能侵害法益的意志决定;在事实认定的意义上,提倡建构类型学的故意概念,通过对能够反映认识和意志强度的待证事实的解释性推论,来推断案件事实是否在整体上"充足"故意的类型。
简介:在《类推与"事物本质"》等学术著作中,考夫曼提出了类型学说。这一学说的贡献在于提出了类型思维这一新的法律适用思路。然而,类型学说也存在理论误区,这主要表现在:它忽视了立法过程中规范类型建构的主体性与司法过程中规范类型确认的语言习惯性。这一理论误区导致考夫曼所提出的类型思维由于无视立法意图与语言习惯的约束而无法成为妥当的法律适用思路。类型学说之所以会陷入这一理论误区,根源于对哲学诠释学的误用。考夫曼从哲学诠释学的视角谈论法律现实化过程立法与司法在结构上的一致性,而事实上,哲学诠释学并不能为这一观点背书。类型学说的失败给我们的启示是:类型思维如果要成为一种真正有用的法律适用思路,必须做到:(1)摆脱哲学诠释学的泥潭;(2)重视语言惯例与立法意图的约束。
简介:1968年哈丁教授提出了“公地悲剧”这一概念,认为在公有产权制度下,多个权利持有者会依据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决策,导致公有资源被过度使用。1998年赫勒教授在其基础上提出“反公地悲剧”概念,认为当公共资源上产权过多,权利人相互制衡时,就会有资源虚置、效率低下的情况产生。“反公地悲剧”概念一经提出,便引发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其内涵对产权理论、法经济学体系的完善、分析现实社会现象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反公地悲剧”和《困局经济学》是赫勒的代表作。本文拟以此为基础分析“反公地悲剧”理论研究的脉络及其发展,并简要分析该理论的缺陷及其在相关研究领域的贡献。
简介:本文重新评述与论证了法律与金融发展之间的若干功能性机理以及在金融发展中,普通法基因的重要性,尤其反思了法律与金融理论中的“法系决定论”’之理论缺陷,论述了其他替代性“制度基因”在中国“新兴加转轨”的特殊环境下之适应性功能、角色以及公共政策含义,然后结合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与法律成长经验,反思了“法律与金融发展的中国悖论”之理论命题,指出中国的资本市场的初期发展,并非像主流法律与金融理论所强调的那样是源自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而更多地却是来自国家对投资者的“法律家长主义呵护”。中国在未来需要及时转变“家国基因”主导下资本市场发展与治理的“法律家长主义”作风,更多地以“园丁”身份并本着“生态主义精神”去着力维护“新型金融业态”的生态平衡,同时努力培植市场治理与司法治理相结合的普通法“制度基因”与精神,以增强中国金融法律适应市场演进的能力,促使中国金融市场成长为一个更加包容、开放而且能够自我扩展的内生秩序。而在此过程中,“金融法之艺术”或“金融治理的法律艺术”可能比法律起源对金融可持续发展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