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例简介】行为人姜某在自家门前公路岔口倒车时车尾刮撞到行人邓某某,导致邓某某摔倒在地,邓某某起身后无恙返回家中,2小时后邓某某感觉身体不适被送至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本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姜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户籍证明证实案发时邓某某高龄84岁;医院就诊记录及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意见书表明:①死者邓某某系创伤性休克死亡,符合交通事故致死特征;②本次创伤系死者邓某某“创伤性休克”形成的诱因,也就是导致死亡的次要原因;③死者邓某某原患有腹腔内囊性巨大占位性肿瘤加上年龄较大的原因是创伤性休克无法纠正的主要原因,也就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的颁布实施,许多司法实践中模糊不清的法律问题得到了解诀。笔者通过学习《担保法》并结合在律师工作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谈点律师怎样为金融机构避免信贷流失的体会。目前,在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如下问题:一、担保的时效问题。多数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签订贷款保证合同时,对保证人的保证期限未约定。合同到期后,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相当多的一部分债务人一次还清欠款有困难,只能逾期分次逐步偿还,债权人也不可能因此而立即起诉。这样很快就拖过了法定的保证期限六个月,至时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能力清偿贷款,保证人则完全不负保证责任了。二、担保资格问题。有些债权人在签订贷
简介:<正>在经济审判中如何正确地确立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对保证办案质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现就经济审判中遇到的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的几个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一、合同转让或转包后发生经济纠纷,如何确定诉讼主体审判实践中,有的审判人员往往把转包合同和转让合同看作一回事,以致混淆了诉讼主体.根据有关规定,转包合同与转让合同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合同。转让是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的内容无改变,只是变更了承包人。转让合同合法成立后,若因发包人或受让人不履行转让合同而发生经济纠纷来人民法院诉讼时,我们认为只有发包人和受让人才是诉讼主体,而原承包人不能成为诉讼主体。人民法院只能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通知原承包人作为证人或其他诉讼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