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城乡统筹是城乡一体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乡镇治理的必然要求。本研究以J省L市P镇为典型案例,详细梳理了近年来P镇在城乡统筹建设方面的成就和不足。从政府治理和民众需求两个角度总结了以P镇为代表的“后发赶超型”乡镇治理的基本特点,即在推动经济发展的目标指引下,地方政府通过书记挂帅、规划先行、资源整合、招商引资等措施实现了体制内“上下共谋”式运作,在短期内取得了卓越的经济和社会绩效。但与此同时,在发展式导向的指引下,基层民众的需求只能被动输入,存在民意表达缺失的状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常态下,“后发赶超型”的乡镇治理模式将会暴露其脱离实际和滋生腐败的潜在弊端,难以具有可持续性。因此,需要从观念、制度和组织三个方面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基层治理能力。
简介:金融监管部门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性质认定曾是公安机关启动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司法程序的前置条件。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金融法律体系不健全的弊端开始显现,而国家政策对民间资本向金融业渗透的鼓励,对在普惠金融旗帜下进行的各种金融创新试错的宽容,使得缺乏有效金融监管下的各类民间融资活动的风险逐渐凸显,非法集资案件频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创建和各级地方政府针对非法集资成立了处置办公室,使各级政府逐渐取代金融监管部门成为对非法集.资案件认定、查处和后续处置的实际主导者,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逐渐被边缘化。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涉及立法、司法、经济金融政策和社会稳定诸问题,而以维稳为目标、追求最大限度挽回受害人损失的非法集资处置工作成效评价,使公安机关不合适地承担了应属于法院职责范围内的责令退赔、追缴财产等执行工作。应反思非法集资犯罪规制的目标所在,并据此修订法律和进行司法纠偏,同时,应审慎考量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在查处非法集资活动中的角色定位与权限赋予。
简介:我国是《儿童权利公约》签约国,但儿童虐待问题仍未被建构成社会问题。十八大以来释放了儿童保护的积极信号,为受虐待儿童的社会工作干预提供了基础。在深圳市"儿童零暴力成长救助"项目中,采用文献法、参与观察法和访谈法,借助依恋理论视角,更好地理解家庭式虐待产生的问题及原因,关注受虐儿童与施暴者的互动关系,还有对儿童情绪、心理、人格的不利影响。在简述了开展项目的个案支援,发展性小组、社区宣教和多元化合作等实务工作中,会遭遇到文化、伦理、法律、经费的服务困境。社会工作作为服务型治理,通过政策倡导和提供具体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当前,社工要在政策上倡导《儿童福利条例》《反家暴法》《防治儿童虐待法》、配套制度、政府购买相关项目;在服务上普及社会反对儿童暴力意识和完善保护性与支持性社工专业服务。为受虐待儿童提供有效的社会工作干预,以期改善亲子关系,使儿童获得健康成长和丰富依恋理论在儿童保护社会工作领域的应用与开发。
简介:本文以广东省J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创建过程为例,讨论多重制度逻辑下的政府组织变迁问题。研究发现,行政服务中心是我国市场化转型过程中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共同催生的产物,反映了市场、政治和科层三种不同制度逻辑在特定时空场域中的交织和互动。作为有别于传统科层等级结构的组织形式变迁,J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创建经历了“制度冲突-利益表达-民意吸纳-组织回应”的运作过程,体现了企业家代表、地方政府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三类行动者之间的策略互动,它带有体制未变、形式改进、有限授权、松散关联等基本特点,是地方政府为应对复杂制度环境而进行的“回应式创新”。本文可以为制度与组织关系研究提供经验事实并为类似组织现象的理论解释提供一种可能的分析思路。
简介:对于快递公司员工偷拿客户财物的行为,存在着职务侵占罪说与盗窃罪说之间的不同认识。学说上试图从涉案财物的归属、财物由谁占有以及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等几个方面予以区分,但却无法清晰、彻底地将二者区分。应该承认,同属侵犯财产罪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之间存在交叉式法条竞合的关系,一行为同时符合两罪的定量标准时,应按照重法处理;如不符合特殊法条的定量标准但符合普通法条的要求时,完全可按照普通法条定罪。在肯定构成犯罪的前提下,实务处理上是否一定起诉、定罪同样考验司法者的智慧。同时,在争议案件中,如何确定“酌定不起诉”意见的归属,似应侧重“酌定不起诉”的法律效果而非适用前提。
简介:在党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指引下,为实现我县个体私营经济跨越式的发展,我们于近期围绕温江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现状、面临的问题以及如何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质量、跨越发展等问题进行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