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赊销货物是一种正常经营行为,货物发出后在未收到货款之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在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便确认销售收人的实现。但取得收款凭据往往并不意味着可以收到货款,帐面的销售收人实际上长期挂在应收帐款帐户上,有些甚至成为呆帐、坏帐,因此,以此环节确认收入实现,其弊端在所难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大量赊销收人的企业,在尚未收到货款时,就必须垫支税款。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税款数量过大时,企业就可能出现人不敷出的现象,本是盈利企业却无钱支付税款,只有向银行贷款或者拖欠税款,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其次,在收人确认以后,国家就以税收方式或以投资者身
简介:近年来,在对国有煤炭运销行业的审计中,发现许多共性问题亟待加以解决,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我们的工作实践,浅谈对煤炭运销行为审计的几个重点及方法。一、费用的审查通常在审查费用时,往往只对费用的摊销是否合理与费用支出有无列支职工福利、捐款、有关部门的乱收费、摊派款、罚款以及需在固定资产成本中列支的费用等影响企业利润真实性的问题进行常规审查,在实践中,针对煤炭运销企业的特点,我们认为煤运企业运费的审计是费用审计的重点之一。可采用购销量对比法。其方法是:首先查清当年购进量或销售量,而后同其当年运费票据报销的运量对比,检查二者是否数量相同。若运费报销的运量超出当年的购进量或销售量,则说明存在虚报运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