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现行税制从总体上说是适应WTO要求的。但是,按照WTO所倡导的关税减让,国民待遇和无歧视等原则,我国现行税制确有不适合的某些方面,具体说有以下几点:一是税收歧视明显。主要体现在: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对内不对外;不同产品的退税率内外有别,退税办法内外有别;内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所得税税率,对应不同的税前扣除标准,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不同的税收补贴标准;个人所得税的内外起征点不同等。上述种种的不同与WTO的非歧视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是相悖的。二是高关税和关税壁垒并存。我国的进口关税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虽经几次调整,关税税率仍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据测算,我国关税税率平均为17%。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