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收费制度由来已久。任何制度的背后都有其特定的理论蕴涵。作为行政权的一种运行方式,根据现代行政法治原理,行政收费必须有明确的立法依据。但是现实状况是“乱收费问题日趋严重,不少地区和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任意增加收费项已提高收费标准,名目繁多,标准过高。”““乱收费”不仅加重了企业单位和群众的负担,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和浪费,而且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以立法来规范行政收费已刻不容缓。本文试图对行政收费的涵义、理论基础和法律规则作一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加快建立健全我国行政收费法律制度的步伐。一行政收费的概念界定(一)行政收费的概念行政收费不是一个立法概念。我国有关收费法规通常把
简介:市物价局、市司法局联合制订的《天津市律师服务临时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于6月1日起开始执行。《标准》的出台,引起了全市广大律师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此,本刊记者于日前专门采访了市司法局矫捷副局长。矫捷副局长就《标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详尽的解释和说明。